章四 真諦(2/2)

佛爾斯心懷鬼胎的同時,謝爾頓卻並不在意他的疑惑,或者說,對他的疑惑早有準備,隻是自顧自闡述著自己的觀點。


“看起來,施展魔法的基本條件,就是念誦咒文和揮動手勢,作用應該有兩個,一是激活腦波,並影響施法者的腦波頻率,令之對某種特定微粒產生共鳴感應。”


“二是,約定微粒的運行軌跡、方式以及強度。當然,自身的精神力的強大與否也是決定魔法威力的重要因素,但咒文模塊的製約顯然才是最關鍵的。”


這沒有錯,一個零級戲法,即便施法者能力再強,也使不出九級禁咒的威力來。


可以說,魔法的等級,直接決定了魔法威力的上限。


“所以我想,想要掌握魔法咒文與手勢的奧秘,應該從兩個方向著手——首先,找一些共鳴微粒相同的魔法,比如說火係、冰係、電係、光係,分門別類研究激活共鳴的部分,研究其中共通的地方,破解咒文的秘密。”


“其次,找一些施展效果或者說操作方式相似,但類別卻不同的魔法,比較咒文另一部分的同異,尋找規律……”


我操,這老頭還是人嗎?!


佛爾斯簡直是無比崇敬的看著老家夥,第一次改變了麵對謝爾頓時倨傲的神情:“對於魔法分類,魔法世界其實一直存在兩種完全不同的理論體係。”


“一種叫做元素分類法,也就是將魔法分為了水、火、冰、風、電、土、光明、黑暗、生命、死亡……等等分類。”


“還有一種叫做學派分類法,將魔法分成變化、防護、附魔、幻術、死靈、塑能、咒法、預言、通用九大學派。”


“長久以來,法師們對兩種分類爭執不休,往往都以支持的分類方式定義自己的歸屬,比如說,元素分類才會出現火係法師、水係法師、冰係法師的稱呼,而學派分類才有變化法師、防護法師、附魔法師之別。”


“這些稱謂並不是絕對的,也並非學會了一類法術就再也學不會另一類,但是魔法界爭持了幾千年的糾紛,自然有其存在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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