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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逸民 ① :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 ②
子曰:“不降其誌,不辱其身,伯夷、叔齊與?”
謂:“柳下惠、少連,降誌辱身矣,言中 ③ 倫,行中慮,其斯而已矣。”
謂:“虞仲、夷逸,隱居放 ④ 言,身中清 ⑤ ,廢中權。我則異於是,無可無不可。” 字 詞 釋 義
①逸民:這裏是指放棄了世間的生活,避世隱居的人。根據文意,應當指的是隱居的沒落貴族。逸,散失、遺棄。這裏是“佚”的通假字。
②虞仲、夷逸、朱張、少連:這四人身世不詳,無從考證。
③中:合適,符合。
④放:擱置在一旁,這裏指不再談論世事,隨意地暢所欲言。
⑤身中清:身心正直,清白。 點 睛 譯 文
遺落民間、隱居起來的賢人有: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
孔子說:“不降低自己的誌向,不辱沒自己的身份,這說的應該是伯夷和叔齊吧。”
又說:“柳下惠和少連雖然被迫降低了自己的誌向,辱沒了自己的身份,但是言辭合乎倫理,行為經過深思熟慮。”
又說:“虞仲和夷逸,這兩個人過著隱居山林的生活,說話很隨意,暢所欲言。能潔身自愛,保持自身的清白,雖然不再做官,卻合乎權宜。我卻和這些人不一樣,不可以這樣做,也不可以那樣做,隻能根據形勢變化,隨機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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