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男孩女孩的初戀(2/3)

把這個時期稱為模仿性的戀愛期。再說,戀愛什麽叫“早”?即使就指向婚姻的成熟的戀愛說,說不到法定結婚年齡戀愛為“早”,相信誰也不會點頭。說不到戀愛年齡的戀愛為“早”,那麽又如何界定戀愛年齡本身?又何況此前的模仿性的初戀?不知從什麽時候起,早戀這一既模糊又尷尬的概念謬種流傳起來。欣幸的是,為適應新詞新語產生的現實而以增加新詞語為首要宗旨的最新修訂版《現代漢語詞典》,卻拒收“早戀”進來與“早婚”、“早育”為伍。謬誤的東西喊的人再多也不會成為真理。


難道能否認在少男少女之間會發生戀情?一點不想否認,也不能否認。少年男女之間發生的相互愛慕之情,是名副其實的“初戀”——初步的不成熟的戀愛。這種初戀是拒絕世俗的功利主義的,是不考慮婚姻的,是一段純美的感情經曆。初戀是人生第一朵綻開的鮮花,如初升的朝陽一樣美好。一個身心健全的人,憑心而論,誰沒有過年少時初戀的美好回憶?雖然它像夢一樣迷蒙而短暫,但它注入人心的那種溫馨和向往,難道不是培養人美好的崇高情操的最好精神營養之一嗎?


不錯,初戀是幼稚的。但它如別的事物一樣,沒有初始哪有發展?沒有幼稚哪有成熟?我們為什麽一定要把人類正常的異性戀愛的初始階段視之為非呢?人們所以發明“早戀”這麽一個尷尬的概念,就因為那麽多人對青少年的初戀這種客觀存在的正常現象,不願承認,不敢正視,更不想肯定。於是,那麽多為人師長為人父母者同時舉起“早戀”這一撻伐之鞭,對青少年的初戀來一個共討之,共伐之。於是,便有了那麽多青少年心靈上看不見的創傷。


放下我們手中“早戀”這把撻伐之鞭吧。


我們肯定少男少女的兩性感情,並不意味著可以聽任少男少女盲目墜入“愛河”。因為他們到底還小,還不識水性,還招架不住巨大旋渦的衝擊,鬧不好會被淹溺。我們需要的是對少男少女的異性交往給以指導。


心理處方:給初涉愛河的心靈導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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