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男孩女孩的初戀(1/3)

一個女孩,一個男孩,兩個人因為要好,卻險些釀成人間悲劇……


心理症狀:捉奸捉雙險些釀成悲劇


小蘭15歲了,長得很秀美。她上初三,與同班一個男生要好。這男生腿腳有點殘疾,但人聰明多才,吹拉彈唱樣樣行。所謂要好,究竟是出於對這男生的同情,是純真的友情,是少男少女之間相互吸引的朦朧的感情,還是幾者都有的一種並不分明的混沌感情?誰也難說清。


小蘭的父親風聞此事後,立即警告小蘭:“我告訴你,不許老早搞對象,將來搞對象咱也不能嫁給一個瘸子!”小蘭是有文化的孩子了,聽老父這般難以入耳的教訓,很是不滿,可又不敢跟父親頂撞。從此,她不再與那男孩公開接觸了。


由公開轉入地下,神秘感就來了,體驗自有不同。性意識的覺醒使這對少男少女有了一些擁抱親吻之類的肌膚接觸,這越發使他們難舍難分。紙包不住火。小蘭的父親知道後怒不可遏。


一天晚上,大家去村上看電影,小蘭又到那男生家裏。她沒料到父親跟蹤而來,要來個“捉奸捉雙”。結果兩人正談的親熱,老父大喝一聲猛然出現,兩人下慌了手腳。老父舉起棍子就打。男孩的兄長聞訊趕來,與小蘭的父親格鬥起來。小蘭趁機跑回家,又氣又羞又急之下,竟拿起一瓶滴滴畏喝了下去。幸好發現及時……


心理把脈:“早戀”是個尷尬的概念


何止小蘭的老農式的父親把男女孩的要好看成是“老早的搞對象”?多少有文化的為人父母者甚至教育人的人,一見男女孩交往,哪怕是一起談過一次話,一起走過一段路,寫過一封信,遞過一個條,就動輒定性為“早戀”,接下來就是煞有介事的研究如何防治。


“早戀”,這實在是成人製造的一個尷尬的概念。


首先,這並非真正的“戀”。上麵那些男女孩之間的事,遠非如同成人的指向婚姻的“戀愛”,不過處於積極接近異性時期的少男少女正常的性心理的表現。有人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