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9、好多的錢,迷花了眼(1/4)

王峰。


其實準確的說是紅了一堆人。


但王峰絕對是占據半壁火紅的那種拉開了距離。


所有滾社的樂隊都在討論分析,到底是他運氣好還是實力足。


老大真的太有眼力了。


當年好像在他什麽都不是的時候,就說過他一定會大紅大紫吧?


首先是王峰頭上沒人壓他。


自從第一期音樂報上市的時候,正好荊小強和曹菲的專輯開始在國內銷售。


荊小強提出不許在排行榜上提他和曹菲的名字。


結果收到無數讀者的憤怒來信,質疑為什麽沒有荊小強的歌。


這肯定影響到了《音樂報》排行榜的公正性。


連荊小強都沒有的歌曲排行榜,能算榜單?


第二期就不得不在頭版角落開了個小窗“鑒於本報是荊小強同誌全力推動資助發行的專業報刊,旨在推廣全國音樂愛好者雲雲……,為避免影響公正性,荊小強同誌特此聲明不參加任何本報音樂榜單,特此說明”。


是啊,荊小強的專輯,還需要宣傳嗎?


他和曹菲的鴛鴦碟專輯,HK賣99港幣,國內還是磁帶版,15.9!


良心價有沒有?!


兩盒磁帶哦!


音像出版社都忍不住在海報上這麽宣傳了,HK原版99港幣的全新專輯,隻賣15.9元!


不買這個買盜版,都對不起荊小強的苦心!


賣得好,跟音樂報都沒關係。


所以真的從第一期開始,荊小強都不怎麽出現在音樂報上,不光排行榜沒有,內容裏麵也盡量不出現這仨字。


畢竟他都是出現在各種國家大報跟磚兒台新聞上的人物,真的沒必要把這個音樂報搞得像個歌功頌德的私人自留地。


很丟人的。


這已經成了整個報社的不成文規定。


於是王峰就成了在音樂報前四期出現最多的人。


因為他的歌超級多,誰投稿都不如他量大。


而最最最關鍵在於他恰好寫了一係列關於鵬圳打工廠的歌曲。


就類似他後來應該寫的《秋天裏》、《平京平京》這類歌曲風格。


過去一年多時間,在荊小強要求下,他背著吉他在滬海、平京,以及跟隨去過很多城市轉悠體驗生活。


把他原來創作裏麵有點矯情的嘶吼洗了個幹淨。


真正體會到了藝術創作來源於生活,又要高於生活的金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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