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節(2/4)

起昨天馮乘遠說的那句井水不犯河水,心想這才是這個人的真麵目,極度自我,一口一個閑人說的順暢無比。


他說完了就看著我,等我的反應,我說行啊,然後又跑到玄關處翻開包,拿出事先準備好的合同放到他麵前的茶幾上說:“你看一下,這個是合同,你看一下沒問題就簽吧。”


他漫不經心地翻了一下便合上了,說:“別的我沒什麽意見,但是關於住多久這個問題,我能接受的就是三個月。”


我點頭說:“可以,房屋租賃的行規也是如此。”


他拿起筆簽好名字,又慢條斯理地開口說:“有的話我喜歡說在前頭,和你合租非我本意,但是既然住下了,請尊重我的習慣和隱私。不得帶人和寵物進來,個人物品不得亂丟亂放,各自做什麽互不幹涉,保護隱私需要也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合租一事;”他又想了想,說,“目前就這麽多,其他的等想到了再說。”


他在合同上簽好名遞給我,我也簽了字,一式兩份,一人一份各自保存;接著我又從包裏拿出一個信封遞過去說,裏麵是我和馮乘遠談好的租金,我說:“你點一下,付三押一。”


他看了眼我,倒也幹脆地拿出來嘩啦用手過了一下,傲慢地說,“可以了,你隨意。”就起身頭也不回上樓了。


我把行李拎進房間,視線掃了一圈,和客廳一樣的調裝修風格,不大但整潔,一張大床橫在中間,裏麵衣櫥辦工作空調一樣不少。相對於我和嬈嬈以前的窩,其實這也算是天上砸下來的餡餅了。我呼了一口氣,心裏慢慢地鎮定下來,以往每到交房租的時候我都肉疼的厲害,這次卻分明是相反的感覺。也覺得萬分不真實,前一個月還在瘋狂找房子看房子的我,今天居然和一個惦記了很久的人同一屋簷。


我又低頭看拽在手裏的合同,視線落在他的名字上,雋秀分明的筆畫,和我的名字各自占據紙張的兩角遙遙相對,一切已成事實。我想這就是命運吧,看似那麽近,其實那麽遠。


七月二十七號。我和薛恒開始同住一個屋簷下。


作者有話要說:


☆、井水和河水


我開始了和薛恒的同居生活。說是同居,但其實連續一個星期我都沒有見到過他的人影。就連給我大門鑰匙,也是第二天早上我出門前在客廳的桌上發現的,旁邊的一張便條也隻寫著簡短的四個字:大門鑰匙。


我想到了小學時男女生相處模式,歪歪斜斜卻不容侵犯的三八線,如果非要說話就用傳紙條代替,真是讓人有點哭笑不得。


隻是留意一下玄關的拖鞋就不難發現,每天早上我出門的時候,他還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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