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告子(上)(1/6)

告子︵上︶ 卷十一 原 文


告子曰:“性猶湍水 [1] 也,決諸東方則東流,決諸西方則西流。人性之無分於善不善也,猶水之無分於東西也。”


孟子曰:“水信 [2] 無分於東西。無分於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 [3] 下也。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今夫水,搏而躍之,可使過顙 [4] ;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豈水之性哉?其勢則然也。人之可使為不善,其性亦猶是也。” 注 釋


[1]湍水:急流的水。


[2]信:誠。


[3]就:趨向。


[4]顙:指額頭。 譯 文


告子說道:“人性就像湍急的河水;如果缺口在東邊,它就向東邊流去,如果缺口在西邊,它就向西邊流去。因此,人性無所謂善惡,這就好像是河水無所謂向東還是向西流一樣。”


孟子聽了,說道:“的確,河水是無所謂向東流還是向西流的,但同樣也無所謂向上流或向下流嗎?如果人性向善的話,就像河水往低處流一樣;如果人性沒有不善良的,那麽河水就沒有不向低處流的。如果河水被拍打以後飛濺了起來,它也能高過人的額頭;如果通過壓迫使它倒著流淌,也能讓它流上高山,但是,這還是水的本性嗎?隻是形勢迫使它這樣罷了。人也一樣,可以被迫使著做壞事,本性的改變也像水流被迫使著流向高山一樣。” 闡 釋


這一章值得引起特別注意的是孟子的雄辯風範。隨口接過論敵的論據而加以發揮,以水為喻就以水為喻,就好比我們格鬥時說,你用刀咱們就用刀,你用槍咱們就用槍。欲擒故縱,持之有故,言之成理。“水信無分於東西。無分於上下乎?”一語刺入穴道,隻需要輕輕一轉,其論證便堅不可移,使讀者讀來,不得不束手就擒。於是,我們便都是性善論者了。


隻不過,當我們放下書本而麵對現實生活中的種種邪惡時,的確又會發出疑問:人性真如孟老夫子所描述的那般善良,那般純潔得一塵不染嗎?這種時候,我們即便不會成為荀子“性惡論”的信徒,多半也會同意告子的“人性之無分於善不善也,猶水之無分於東西也”的觀點吧。 原 文


告子曰:“生之謂性。”


孟子曰:“生之謂性也,猶白之謂白與?”


曰:“然。”


“白羽之白也,猶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猶白玉之白與?”


曰:“然。”


“然則犬之性猶牛之性,牛之性猶人之性與?” 譯 文


告子說道:“凡是有生命和知覺的東西,就有這個性。”


孟子聽了,問道:“凡是有生命和知覺的東西,就有這個性,這不就是說,一切白的東西都叫做白,是嗎?”


告子回答道:“是這樣的。”


孟子又問道:“這樣說的話,那白色的羽毛的白就是白雪的白,白雪的白就是白玉的白,是這樣嗎?”


告子回答道:“是這樣的。”


於是,孟子又問道:“照你這樣說的話,那麽狗的本性就如同人的本性了,牛的本性是不是也就如同人的本性呢?” 闡 釋


在這一章裏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