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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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鄙夫 ① 可與 ② 事君也與哉?其未得之也,患得之 ③ 。既得之,患失之。苟患失之,無所不至矣。” 字 詞 釋 義


①鄙夫:這裏是指鄙俗,沒有道德的人。


②與:這裏等同於“以”。


③患得之:根據上下文的意思,這裏應當寫作“患不得之”,可能是古人在傳抄的過程中遺失了中間的“不”字。 點 睛 譯 文


孔子說:“對於那些鄙俗、沒有道德的人,怎麽可以和他們一同侍奉君主呢?在沒有做官,得到名利之前,這種人總是擔心自己得不到。等做了官,得到名利之後,又害怕失去。因為擔心失去,那麽為了保住官位,他可能什麽壞事都幹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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