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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6
公伯寮 ① 愬②子路於季孫 ③ 。
子服景伯 ④ 以告,曰:“夫子 ⑤ 固有惑誌於公伯寮,吾力猶能肆 ⑥ 諸市朝 ⑦ 。”
子曰:“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 字 詞 釋 義
①公伯寮:孔子的學生。姓公伯,名寮,字子周。曾做過季孫氏的家臣。
②愬:音sù,這裏等同於“訴”,是誹謗的意思。
③季孫:季孫氏。
④子服景伯:姓子服,名伯,諡號“景”,魯國大夫。
⑤夫子:這裏指的是季孫氏。
⑥肆:《論語正義》:“有罪既刑,陳其屍曰肆。”即罪犯行刑後,陳屍示眾。
⑦市朝:街市。根據上下文的意思,這裏應側重於“市”。 點 睛 譯 文
公伯寮在季孫氏麵前誣告誹謗子路。子服景伯告訴孔子這件事,並對他說:“季孫氏已經聽信了公伯寮的話,對子路不信任了。以我的力量可以除去公伯寮,把他的屍體拉到街市上,陳屍示眾。”
孔子說:“如果我的主張能得以推廣實施,這是由上天決定的。假如我的主張不能得以實施,將要被廢棄,那也是由上天決定的。公伯寮能把上天的旨意怎麽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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