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

3.23


子語 ① 魯大師 ② 樂,曰:“樂其可知也:始作,翕 ③ 如 ④ 也;從 ⑤ 之,純 ⑥ 如也,皦 ⑦ 如也,繹 ⑧ 如也,以成 ⑨ 。” 字 詞 釋 義


①語:告訴,音yù。這裏作動詞用。


②大師:是主管樂的官員。大,即太,音tài。


③翕:音xī,是聚合的意思,這裏作協調講。


④如:在這裏是作形容詞的詞尾,沒有意義。


⑤從:音zòng,它是“縱”的古字,這裏的意思是展開、放縱。


⑥純:此處是形容聲音的純正和美好。


⑦皦:音jiǎo,清晰的意思。這裏指音樂的音節,清晰分明。


⑧繹:音樂流暢,連續不斷。


⑨以成:“就此完成”的意思。 點 睛 譯 文


孔子把有關音樂演奏的道理告訴了魯國的樂官。


孔子說:“奏樂的流程是可以知曉的:首先,是各種樂器的合奏,聲音緊湊和諧;然後,繼續展開演奏下去,樂聲悠揚悅耳,純正美好,音節分明,流暢不斷,最後,這樣便完成一首樂章。”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