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篇共二十六章,都是講禮、樂方麵的內容,可以說是本書的禮樂專篇。其中重點討論了如何維護“禮”的問題,比較集中地反映了孔子的禮樂思想。 3.1


孔子謂 ① 季氏 ② :“八佾 ③ 舞於庭,是可忍 ④ 也,孰 ⑤ 不可忍也!” 字 詞 釋 義


①謂:談到、提及。


②季氏:當時處於魯國權利頂端的三大家族之一的季孫氏。根據《左傳》《漢書·劉向傳》的記載,這裏的“季氏”應該是季平子,即季孫意如。當時,季平子的官職是正卿,他把持著魯國的政權,還代替國君主持祭祀。也有學者認為這裏的季氏是季桓子。


③八佾:佾,音yì。古時候,樂舞的行列中,一行八人稱之為佾。根據西周禮製的規定,舉行樂舞的時候,隻有周天子能使用八佾,諸侯的規格是六佾,卿大夫隻能用四佾。季氏當時隻是正卿,是卿大夫級別的,應該隻能用四佾。


④忍:一種說法為容忍,另一說法是忍心。當“容忍”講的時候,是從孔子的角度來解釋。當“忍心”講的時候,是從季氏的角度解釋的。本書采用第二種說法。


⑤孰:什麽事,這裏代指事情。 點 睛 譯 文


孔子談到季氏的時候,他說:“季氏在自己的庭院中,竟然使用周天子的規格,讓六十四人為他舉行樂舞。這樣越級的事情,季氏都忍心做得出來,還有什麽事情是他不敢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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