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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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非其鬼 ① 而祭 ② 之;諂 ③ 也。見義 ④ 不為 ⑤ ,無勇 ⑥ 也。” 字 詞 釋 義


①鬼:迷信中,把人死後的靈魂稱做鬼,後來泛指鬼神。這裏是指死去的祖先。


②祭:祭祀。“祭”與人剛去世時所做的“奠”不同。“祭”是吉祥、吉利的祭祀,目的是為了祈福。“奠”則是凶祭。


③諂:音chǎn,即巴結、阿諛奉承的意思。


④義:孔穎達的《論語正義》中對“義”的解釋是:“義者,所宜為也。”意思是說,義,就是應該做的。


⑤為:做。


⑥勇:《論語集釋》:“知而不為,為無勇也。”也就是說,知道應當做的事而不去做,就是“無勇”。所以,勇,即勇氣,敢作敢為的果敢。 點 睛 譯 文


孔子說:“對於不是自己應該祭祀的祖先,卻去祭祀他,這就是諂媚的表現。碰到自己應當挺身而出去做的事情,卻袖手旁觀,這就是沒有勇氣,是怯懦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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