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倫理(1/6)

土地倫理


英勇的奧德修斯 自特洛伊戰爭 歸來之後,懷疑自己外出期間女奴們行為不端,於是絞殺了家裏的12個女奴。


這樣的刑罰是否得當,無人在意,因為那些女奴是他的私人財產,而那時處置財產的原則跟現在一樣,隻要財產的擁有者高興,無所謂對錯。


但在奧德修斯時代的希臘,對錯觀念並不缺乏:在他駕駛黑色的戰艦渡過黑暗的海洋回到家之前,他的夫人在漫長的時光裏恪守貞潔就是一例明證。那時候的倫理道德隻應用在夫妻血親之間,尚未普及到奴婢。此後的3000年裏,道德規範已經延伸到諸多行為領域,隻是與權力有關的一些行為,有著一定的縮減。 倫理的演變過程


到目前為止,這一僅由哲學家研究的倫理範疇擴展過程,其實是一個生態演變的過程。倫理的演變,可以用生態學語言來表述,也可以用哲學語言來表述。用生態學家的眼光來看,倫理是對生存鬥爭中的行為自由加以限製;用哲學家的視角來看,倫理是對社會行為與反社會行為的差異的描述。這是同種事物的兩種不同定義。相互依存的事物,往往傾向於發展為相互合作的模式,而這是有其深層原因的。生態學上被稱為共生。政治和經濟是高級的共生,在此類共生現象中,隱含在政治和經濟中的原先的自由競爭機製,一定程度上已經被倫理上的合作機製替代了。


這種合作機製,會隨著人口密度、勞動工具效率的不斷提高,而變得愈發複雜。例如,在古乳齒象 的時代,定義棍子和石頭的反社會行為,要比定義引擎時代的子彈和廣告牌簡單很多。


最早的倫理觀念被用來協調人類之間的關係,“摩西十誡” 就是其中的一個例子。之後,協調人與社會的關係的倫理觀念,才陸續出現。這些觀念旨在使個人自覺地順應社會,而後來的民主製度,則嚐試使社會順應個人。


可是,至今沒有出現一種倫理,用以協調人與土地之間的關係、人與土地上生長的動植物之間的關係。土地,還像奧德修斯的女奴一樣,隻被看作一種財產。人和土地之間,仍舊是一種以經濟為基礎的關係。人們隻享有權利,無須履行義務。


如果我對這種狀況的認識是正確的,那倫理標準在人類世界第三要素上的延伸,就是一種進化的偶然和生態的必然。在倫理演變的順序裏,這是第三步,前兩步已經完成。從以西結和以賽亞 的時代到現在,某些哲人就曾宣稱,掠奪土地的行為是不明智的,並且是非常錯誤的。不過,那時的社會並沒有肯定他們的信條。我把現在的資源保護主義當作是在肯定這種信條的萌芽。


倫理可被理解為適應多種生態狀況的指導模式。倫理是新奇多樣的,並且常常有顯著的延遲效應,所以一般人分辨不出找尋社會性對策的路徑。動物本能是個體認識多變外部環境的指導模式,但倫理或許是一種還在成長中的群體的本能。 群體的概念


到目前為止,已經形成的所有倫理都滿足這樣一個前提:個人是由各個相互依靠的部分組成的集合中的一員。個人的本能,驅使他為了自己在集合中擁有地位而參與競爭;但他所具有的倫理觀念,又要求他與集合中的其他成員合作——或許,合作的目的隻是為了營造一個更有利於自身的競爭環境。


土地倫理擴展了群體這一概念的範圍,它把土壤、水、動植物都囊括其中。或許,應將這些事物總稱為——土地。


聽起來這似乎很容易:我們不是早已抒發過自己對土地自由和家園美麗的熱愛與承擔了嗎?是的,我們確實這樣做過。可是,我們愛的究竟是哪些人和物?不會是土壤,我們正急於把它推向滾滾流去的河水。不會是水,除了推動渦輪、承載駁船和洗去汙濁,它在我們眼裏一無是處。不會是植物,我們正目睹這它們的徹底毀滅而無動於衷。也不會是動物,諸多最大、最美的品種已經被我們趕盡殺絕。土地倫理當然無法阻止我們對這類資源加以改造、管理和使用,但卻可以證明它們繼續存在的合理性,或者至少是在某些地區,它們在自然狀態下繼續存在的合理權利。


概括地說,土地倫理是為了轉變人類和土地之間的關係,人類不再是土地的“征服者”,而是這一群體中的一員。因此,人類要尊重其他成員,也要尊重整個群體。


回顧人類的曆史,我們已經看到(我希望我們已經看到),征服者最終都會自取滅亡。為何如此?因為征服者應當具有的一個屬性是:權威。也就是在群體裏,隻有他知道群體該如何繼續存在,知道哪些人和物有價值,哪些沒有價值。但結局告訴我們,他們並不知道這些。所以,他的征服給自己帶來了敗亡。


生物群落之中,也有相似的情況存在。亞伯拉罕可以正確地知曉土地給他帶來什麽:把牛奶與蜜糖送入他的口中。可現在,教育程度越高的人,反而更無法相信這樣的觀點。


今天的普通公民都相信,科學可以解釋這一群體的運轉動因,但科學家們卻坦誠地說他們做不到。他們清楚,生物運轉機製是何其的複雜,可能永遠也無法參透。


事實是,人類隻是生物群體中的一員,這已被生態學角度的曆史解讀所證明。許多曆史事件,到目前為止都隻是從人類的精神方麵給予解釋,但事實上,它們主要是人類和土地相互作用的後果。土地的特性,決定了土地之上的人的特性,也就決定了土地之上的事件的特性。


比如,可以看看密西西比河地區的居民。在獨立戰爭之後的年份裏,原住民印第安人、英法兩國的商人還有美國拓荒者,在這塊土地上展開了爭奪。曆史學家不清楚,假如當年底特律的英國人稍微支持一下印第安人,結果會有什麽改變。要知道,這樣的假設沒有發生,所以才有了混亂的局勢,才使得殖民地的居民遷到了肯塔基的野藤條地裏。我們現在已經知道了這樣的一個事實,即拓荒者的耕牛、犁耙、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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