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樓適夷(1/3)

致樓適夷


一九六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適夷:


國內研究書法的人各有用慣的筆,從無多少人共同專用一種之事。大眾所用則隻分羊毫或水筆,從不專指某種某式,以上二點原係常識,可勿多贅。第一信曾謂一二十支不嫌多,閣下聞之驚為搶購囤積,在稍習書法之人聽來則是稀鬆平常。戴月軒仿朝鮮小楷是公私合營前存貨(合營後完全不是老規格),蟲蛀者在半數以上,在榮寶齋選購,花老半天隻能挑出數支。而我謄稿,二萬字即筆穎盡脫無法再用。一九五九、六○兩年謄至四十餘萬言,而尊意認為“並非必需”。存筆至半數以上皆被蟲蛀,可見用者寥寥,照閣下說來,寧可聽任物資廢棄,不可物盡其用,不知按照何種經濟原則?


據上所述,似乎閣下並無“調查研究”之習慣,盡憑主觀想象即下結論,不避武斷之嫌,深可惋惜。且閣下習字二年餘,對書法界筆墨業情形不甚了了,一至於此。毋怪閣下自認為“逃避現實”,“早已批判”。惟與閣下合適之帽子未必與他人合適。此種粗淺道理,不值一提。抱逃避態度之人,即使辦公事也會逃避,否則哪裏會有老油子;不會逃避之人,對任何事都要追根究底,得出一些結果來。所謂天下事皆是學問,無一處無學習資料。而學習皆是對人民的貢獻,不是直接便是間接,不是眼前便是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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