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鄭效洵(1/3)

致鄭效洵


一九五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效洵先生:


五月下旬在滬晤教,甚以為快。茲為服爾德《查第格》及巴爾紮克《於絮爾·彌羅埃》二稿事奉瀆。弟自勝利以後,所有書稿前後校對,均親自負責對底,因(一)對於出版格式,可隨時批改,力求美觀、合理;(二)對內容文字,多看一遍,即可多發現毛病,多修改一次。故一九五三年十月,適夷兄來滬商談為將拙稿由平明轉移人文,並約定以後專為人文翻譯時,弟即提出拙稿均在上海發排,以便親自照顧,免京滬間寄遞校樣,耽誤時日。


至於弟堅持要各章節另起一麵的理由,是因為古典名著不能與通俗文藝同樣看待;《查第格》全書不到一八○麵,薄薄的一本,很像小冊子,不能單從節省紙張著眼。《於絮爾·彌羅埃》也要每章另起一麵可使讀者精神上鬆動些。


總的來說,我處理任何事情,都顧到各個方麵。校樣從頭至尾要親自看,為的是求文字更少毛病,也為的求書版形式更合理美觀;要在上海排,為的是求手續簡便,節省時間,以免除與排字房的隔膜。


以上種種,尚望先生與各部門徹底了解後,賜複為感。草草即候公綏


任叔、適夷二位前乞代道念


弟傅雷


一九五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一九六四年十月九日


效洵先生:


八月七日寄上《幻滅》三部曲譯稿,諒在審閱中。


兩閱月來一再考慮,甚難選出適合目前國內讀者需要之巴爾紮克其他作品;故擬暫停翻譯小說,先譯一部巴爾紮克傳記。惟傳記僅有二種:英法文各一。法文本(André Billy著,一九四七版)太詳,英文本(H.J.Hunt著,一九五七版)太略;仔細斟酌之下,擬采用法文本(原作約三十餘萬字)而加以節略。因原作大量征引巴爾紮克書簡,對國內讀書界言,未免過於瑣碎,似以適當刪節為宜。且原著敘述方式,又假定讀者對巴爾紮克生平已有相當認識,不少段落皆憑空著筆,而一般讀者則有茫無頭緒之感。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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