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8 紅蓮那落迦(1/3)

“嘿嘿,想用區區兩張胡亂塗鴉的筆記,或許還有精心編造的犯罪痕跡,就想要陷害我?!”


將口中的紙團快速嚼碎、咽下,國村博示威般地對荒木宗介挑釁道:“你以為,日本法律,是憑個莫名其妙出現的怨靈、以及從頭到尾就你一個人的證詞就能定罪的嗎?!”


“我……我今天要讓你,把晚飯和那頁我辛苦記錄的筆記一起吐出來!”


麵對這個心狠手辣、泯滅人性、厚顏無恥的蛆蟲,荒木宗介怒極反笑,一個箭步上前、似乎想要將他“就地正法”。


“宗介,別衝動!!!”


對他的性格再熟悉不過,二之前龍馬已經提前一步躥到身後,試著用關節技將他鎖住,同時在耳旁低聲勸道:“那個垃圾是在故意挑釁你,一旦動了手,你的指證就沒用了!”


“你看他那副有恃無恐的樣子,恐怕是對自己的收尾工作十分自信,還是交給我們警方處理……”


《日本刑事訴訟法》第319條規定“不論是否被告人在公審庭上的自白,當該自白是對其本人不利的唯一證據時,不得認定被告人有罪”。


也就是說,無論任何人指證、甚至國村博自己承認罪行,都必須要有充分的現實證據作為定罪依據。


“交給你們警方處理?”


作為辦案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士”,二之前龍馬考慮的出發點沒錯。


“就像當初幸平和麗子的事情一樣,‘妥善處理’嗎?”


可是,荒木宗介接下來的話,卻讓他的眼神為之一黯。


“無非,也就是讓這家夥在監獄裏,呆個十幾二十年罷了。”


因為,荒木宗介說的,也沒錯。


“殺人償命”這句怒羅拳掛在嘴邊的龍國老話,在日本並不適用。


雖然日本至今仍然保留了傳統的“絞刑”,但在司法實踐中,隻殺害一人的情況,是無法判處死刑的,二十年監禁就算是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