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8章 凶器(1/5)

劫案謀殺司一中隊辦公室。


返回警探局後,盧克讓人審訊了卡爾頓.普拉塔斯,他和薩爾瑪.岡薩雷斯的口供一致,都不承認與被害警員的事情有關。


不過,經過一番審訊後,他卻交代了其他的違法行為,盜竊、闖紅燈、超速、故意傷害等罪名。


他身上有案底,這也是他不願意自首的原因。


比對完兩人的筆錄後,盧克召集眾人開會。


盧克將兩人的名字寫在白板上,問道,“這兩人的筆錄大家已經看過了,說說你們的看法?”


副隊說道,“卡爾頓.普拉塔斯是我負責審訊的,他對於警方有很強的戒備心,我能感覺到他不喜歡警察,甚至對警方有一些敵意。


我見過太多類似的‘壞小子’,就是一群上不了台麵的混混。


如果是和警察發生衝突,這些壞小子什麽事都做得出來,跟警方對峙,甚至是開槍。


但那是在衝動的情況下,屬於‘J情’犯罪。”


副隊頓了頓繼續說,“但根據被害警員搭檔的描述,他當時一直在追捕卡爾頓.普拉塔斯,對方根本沒有時間返回案發現場開槍,也就是說,他並非槍殺死者的人。


現在的重點是,他們是否認識凶手,是否和凶手一起設局坑殺警員。


我覺得,他是沒有這種膽量,也是沒有類似動機的。


所以,更傾向於采納他們的筆錄。”


盧克親自給薩爾瑪.岡薩雷斯做了筆錄,同時,也在觀察室看過針對卡爾頓.普拉塔斯的審訊,並沒有發現兩人有明顯的的撒謊跡象,他也比較傾向於副隊的分析。


盧克順勢說道,“假設副隊的分析是對的,這兩人與警員被害的案子無關,那真正凶手的作案動機是什麽?”


眾人臉上都露出凝重神色,殺警察不是小事,在坐的都是警察,難免會有幾分兔死狐悲。


雖說洛杉磯警察被殺害並非個例,每年都會有警員被殺,但大多都是在執行任務中被槍殺。


嫌犯手中也有槍,他們不會坐以待斃,但那都是明刀明槍的幹,殺害警員的凶手大多會被當場擊斃,即便僥幸逃跑也會被通緝抓捕,像這種背後偷襲槍殺警員,事後還找不到凶手的案子並不多見。


傑克遜說道,“根據薩爾瑪.岡薩雷斯的描述,凶手很可能是一名黑人女子,而且她射擊的距離並不算遠,一共射擊了四槍,卻隻中了兩槍,說明她的槍法一般。


我在想,這會不會是私仇?”


盧克點點頭,“不排除這種可能,傑克遜,你排查一下死者的周邊關係,看看是否有符合凶手特征的可疑人員。


另外,雷蒙和珍妮搜查案發現場周圍的監控,尋找疑似凶手的人。”


“yes,sir。”


“咚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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