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九點。
盧克驅車趕到聖塔莫尼卡山腳。
這裏修建了一座非常現代化的美術博物館和漂亮的花園——蓋蒂中心。
盧克將車停在停車場,走到了蓋蒂中心的前廣場,周圍的建築與美景融為一體,或許是過聖誕節的原因,今天的遊客並不是很多。
盧克伸了個懶腰,呼吸著新鮮的空氣,偶爾來山裏轉轉也挺好。
旁邊走過來一個黑人男子,戴著一個黃色帽子,手裏提著一個方格袋子,走到盧克麵前說道,“先生,我很餓,能給我買點吃的嗎?”
盧克看著對方,掀開衣服從兜裏掏錢,不經意間露出了腰間的手槍,從兜裏拿出兩美元,“聖誕快樂!”
“謝謝先生。
聖誕快樂!”流浪漢道謝後,拿著兩美元快步走了。
對於給流浪漢錢這件事,眾說紛紜,各有各的看法,美利堅流浪漢也分為很多情況,但大致能分成三種。
第一種,有手有腳、能工作,但就是懶,不想工作,吃福利。
第二種,有病,沒辦法工作。
第三種,有學曆、有上進心、有抱負,曾經努力過,但失敗了,遭受不住打擊有些心灰意冷,看破紅塵。
在給錢這種事情上,也主要分成兩派,第一種是讚成給錢,因為有些流浪漢確實窮的吃不起飯,你給他一兩美元,他能吃頓飽飯。
如果不給,很可能是壓到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還有一派認為,不應該給錢,隻要你給錢,就會被流浪漢纏上。
你給他一兩塊,他根本不滿足,還會追著你一直要,甚至可能會因為爭執發生危險。
盧克覺得以上兩派說的都有道理,本質上還是看你有沒有那個實力。
就像盧克來說,給不給全憑一心,看著對方可憐,確實沒錢吃飯,給兩三美元,發個善心。
對方要是敢糾纏,繼續追著要錢,找個沒人的地方大嘴巴抽他,打幾巴掌就老實了。
不遠處,一個窈窕多姿的倩影走過來,笑著說,“沒想到,李隊長還有還有這麽善良的一麵。”
盧克打趣道,“是不是有些後悔昨晚錯過進一步了解我的機會。”
奧爾蒂仿佛沒聽懂一般,也不在意,“所以我今天約你一起餐館博物館。
這家博物館在洛杉磯很有名,以前來過嗎?”
“No,我是一個俗人,很少來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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