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站警務室。
盧克和大衛也正在審訊那名流浪漢。
流浪漢是一名墨西哥裔男子,看起來三十多歲,身上沒有找到能證明身份的證件。
盧克拽掉了他頭上的鴨舌帽,“你叫什麽名字?”
流浪漢瞥了盧克一眼,又低下頭。
既然抓到對方,警方肯定能查到他的身份,但需要一定的時間。
而警方現在最缺的就是時間, 一旦流浪漢長時間沒返回或者沒跟同夥聯係,其他的同夥很可能會警覺。
最好的辦法就是讓流浪漢協助警方抓捕其餘的嫌犯。
盧克敲了敲桌子,“我在問你,叫什麽名字?”
“我要見律師。”
盧克將手機遞給他,“你可以打給律師。”
你不說,律師總知道你的身份吧。
流浪漢說道, “我沒有律師, 你們幫我指定一個律師吧。”
“沒問題。”盧克笑了笑,讓馬庫斯出去聯係。
“指定律師需要一定時間, 不如咱們趁這個時間聊聊。”
流浪漢哼了一聲,“我了解法律,律師沒來之前我什麽都不會說的。”
“不想說也沒關係,你聽,我說。”
盧克坐在桌子上,俯身看著他,“你和萊麗.哈瑞有什麽恩怨,為什麽要殺死她?”
流浪漢沒回答。
盧克繼續說,“你也真夠凶殘,除了萊麗.哈瑞和她的司機,還殺了另外兩個人,到底有什麽深仇大恨, 值得你大開殺戒。
也是, 就你這罪名,說與不說影響不大。估計審判完,也差不多直接坐電椅了。想吃點啥, 喝點啥你就直接說, 反正吃一頓, 也少一頓了。
我就當做慈善了。”
流浪漢的臉色愈發難看,終於開口了,“我沒殺人。”
“我們調查的就是殺人案,你說沒殺人,誰信?”
“我對上帝發誓!我真沒殺人。”
“你既然沒殺人,為什麽死扛著。你如果繼續扛下去,唯一的出路就是做電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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