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證據(1/2)

翌日上午,周五。


劫案謀殺司一中隊。


又到了周五,辦公室的氛圍變得緊張起來,隨著艾麗莎可能遭遇綁架,說明‘泰瑟槍搶劫案’的嫌犯並不打算收手。


誰也不知道他今晚是否會再次作案。


無形中的壓力讓蘇珊臉色看起來更加嚴肅。


“各位,到會議室開會。”


盧克等人陸續走進會議室。


珍妮很貼心的給大家倒上咖啡。


盧克微微點頭示意,“謝謝。”


蘇珊喝了一口咖啡,放下咖啡杯,“關於案件大家有新的調查進展嗎?”


雷蒙說道,“我一直在查二十年前的案件,其中有一起案件也是使用泰瑟槍搶劫,不過嫌犯已經被逮捕歸案,與托尼的生活軌跡不同。


另外,當年還有一些搶劫案和綁架案沒有告破,我將那些線索和泰瑟槍搶劫案進行比對,暫時還沒有找到共同的線索。”


副隊接著說,“其實,我覺得泰瑟槍搶劫案和普通的搶劫案或綁架案是有所不同的,首先前兩名受害人遭到搶劫,但嫌犯的目的不明確。


至於艾麗莎失蹤的案子,如果是綁架的話,也無法歸為普通綁架案。


如果是普通綁架案,嫌犯肯定會第一時間通知家屬索要贖金,但實際情況是家屬沒有收到勒索電話,艾麗莎的家庭情況也不富裕。


我更傾向於是私人仇怨。”


盧克道,“我同意副隊的觀點。


另外,咱們之前推測嫌犯是一個人,那沒有可能嫌犯是團夥作案,三起案件是不同嫌疑人所為。這樣不在場證明方麵就有了可操控性。


飆車黨的成員哈裏既認識托尼又和艾麗莎發生過衝突,我覺得他的嫌疑不能完全排除。”


蘇珊點點頭,“大衛,盯緊你的線人。”


珍妮猶豫了一會,“呃……如果艾麗莎真的被嫌犯綁架,那麽已經過去了一周的時間,綁匪又沒有索要贖金,是不是代表她可能已經遭遇不測。”


屋子裏陷入短暫沉默。


如果艾麗莎已經被害,那就要換一種搜尋方式了。


“咚咚……”


會議室的門從外麵敲響,馬修推門走進來,感覺到氣氛有些壓抑,“呃……我是不是來的不是時候。”


“有什麽事嗎?”


“啊,重新調查了艾麗莎的經濟狀況,發現前不久她有一筆現金交易,金額高達1.5萬美金。”


“這筆錢對艾麗莎可不是一筆小數目。”蘇珊追問,“做什麽用了?”


“艾麗莎租了一間商鋪,位置還不錯,在米恩大道103號。”


“什麽時候租的?”


“2月11日。”


副隊道,“2月11日租商鋪,2月18日發生第一起泰瑟槍搶劫案,期間間隔了一周時間,我覺得有必要查查這間商鋪。


馬修,把房東的電話發給我。


盧克、大衛,跟我走一趟。”


蘇珊冷著臉,但並沒有阻止。


……


半個小時後。


盧克三人趕到米恩大道103號。


商鋪緊閉著大門,玻璃門內側有百葉簾遮擋,看不清到裏麵的情況。


102號是一家咖啡館,104號也在出租。


來的路上,盧克一直在想艾麗莎為什麽要租商鋪?難道她真的想辭職。


這種可能性很大,畢竟,在俱樂部跳舞不是什麽光彩的事,再加上來自家庭的壓力。


難道辭職短信真是她發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