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
我蹬著眼睛,等著他的下文。
“我在被人追殺。”
“我知道,然後呢?”
我抓狂,老娘知道啊,你能不能說重點!
“收留我。”
額,他的意思難道是說,讓我留下他的意思?
“這可不行,我隻是一個大學生,我可以照顧你幾天,但是你傷好之後,還是走吧,你應該有自己的家吧。”
弄明白了他的意思,我連連拒絕道。
不行不行,絕對不行,偷偷的在這裏養一個大男人,隨便想想就有一種莫名其妙的負罪感,覺得自己很對不起葉離修一樣!
“不能回去。”
黎亦清的表情十分的堅定,就是打定主意要賴上我了!
不僅如此,他豁得一下,從沙發上站了起來,我特麽的嚇了一跳,以為他生氣了要打我,連忙把身體往沙發裏縮了縮,誰知他隻是起身從一旁的書桌上拿過來了一張紙。
並且遞到我的麵前。
我擰著眉頭接過來一看
白紙黑字,三個明晃晃的大字。
賣身契!
這執筆人的筆跡蒼勁有力,似乎可以力透紙背,而我拿著紙的手,卻有點哆嗦,通篇看完之後,我直直的望向黎亦清,他的表情十分的平靜,怎麽也不像能寫出這樣一份賣身契的人。
“黎亦清,你不是玩真的吧?你真要把你自己賣給我三年?”
沒錯,這張賣身契裏麵寫的很清楚,黎亦清他竟然要把自己賣給我三年!是三年啊,不是三個月,三十天!
“沒有開玩笑。”他一本正經的坐在沙發上,“救命之恩。”
“不,不用,救你是應該的!這份東西,我就當沒看到,這已經是現代社會了,人口買賣是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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