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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任命錦衣衛軍師(1/4)

聽到天啟帝準許打手心,群臣心裏一陣驚悚,如此辱沒大臣,他們不少人產生歸隱之心,當官額俸祿並不能讓他們富裕,真正富裕的隻有那些見不得人的收入,現在天啟帝剛剛即位沒多久就開始查貪官,而且查得力度還真不是蓋的。


隻是官都當了這麽久,回到故裏他們能幹什麽?種田?


此刻心中那些官的心裏隻有一個苦字。


洪武二十九年,明太祖朱元璋規定了官員的工資水平:正一品,月俸米八十七石;從一品,七十四石;正二品,六十一石;從二品,四十八石;正三品,三十五石;從三品,二十六石;正四品,二十四石;從四品,二十一石;正五品,一十六石;從五品,一十四石;正六品,一十石;從六品,八石;正七品,七石五鬥;從七品,七石;正八品,六石五鬥;從八品,六石;正九品,五石五鬥;從九品五石。這個規定,用糧食作為俸祿的計量單位,除了糧食以外,也按照品級給官員發一定數量的紙幣——“大明通行寶鈔”,但隻是一種補充而已。一直到明朝滅亡,數值都基本不變。


其實,如果真按照朱元璋規定的這個標準來計算,明朝官員的俸祿,並不比前代低多少。即便是縣官,每月領取七石大米,也是足夠開銷的。但是這種情況並沒有持續多久,到了永樂年間,雖然紙麵上的俸祿沒變,但官員們的實際工資卻大大減少。其原因就是大明遷都之後拿不出那麽多糧食發工資了!所以,隻好通過“折色”(把糧食折算成同等價格的寶鈔)這種手段,來發放俸祿。


本來明朝的首都是南京,緊靠著江南魚米之鄉,國家的賦稅重地,糧食充足,自然可以發俸祿。但是遷到北京之後,大批人馬都跟著去了。北方生產不出那麽多糧食,隻好靠大運河的漕運,從南方往北京運糧食。長途運輸,損耗不小,這麽珍貴的糧食,用來供給京師人口的口糧,已是捉襟見肘,又哪來那麽多糧食發工資?


到了永樂皇帝哪裏更絕,春夏折鈔,秋冬折蘇木、胡椒。


把蘇木、胡椒之類的香料當作工資發給官員了!蘇木,胡椒自然是西洋番國進貢的,後來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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