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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有朝一日虎歸山,定要血染半邊天!(1/4)

我被帶走了。


坐在警車上的時候,幾個男人都再看我,忽然歎了一口氣,說了句:“小小年紀學什麽不好,非要學混?”


聽著警察對我說這句話時,我心裏忽然很難受。看著警車外的大雨,我心裏恍恍惚惚的,總算明白一點了,這才是真正的混。之前我們在學校裏的,隻是小孩的小打小鬧。而這種混法,付出的代價實在太大了。


除了侵犯他人隱私權,還有持刀罪,蓄意傷人罪。等待我的,將是法律的審判,但是,念在我還沒成年,他們沒有拘留我太長時間,隻是關了半年時間。


後來,我又得知了一個消息,馬原沒死,及時送去了醫院搶救。


當我一刀砍向馬原脖子的時候,我已經不去計較那些後果了,心裏隻有一個念頭:殺了他,一定要殺了他。


為了妹妹,我終於觸犯了法律,而法律是無情的,又是有情的。


知道馬原沒死後,我原本半年的有期徒刑,又被縮減至了三個月。而這一切,都是拜馬原命大所賜。


還好馬原沒有死,不然,我也不會混到今天這個地步了。


而這件事,在很多年後我在一家名為煙柳皇都的夜總會中遇到了一個叫做林珂兒的女生時,我把這件事告訴了她,她由此受到了啟發,逐漸變成了道上一姐。


那是後話。


總之,因為馬原沒有死,我從半年變成了三個月,這對我來說是極好的。


之後,我理所當然的進了局子裏拘留,拘留當天,我爸媽全去了拘留所裏看我,看見我他們罵我罵得很大聲,做夢都沒想到,他們最愛的兒子,居然會拿刀砍人。


他們拿出了家裏所有的積蓄來保釋我,但是,還是不夠。看著父母一下子蒼老了幾十歲近乎崩潰的樣子,我露出了蒼白的微笑,想了想,我對父母說,“爸,媽,這些錢,你們收回去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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