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5章

隨著一聲“起立!”,法官跟陪審團就進場了,待所有人就座後,法官便敲下了法槌,大聲道,“本庭就被告顧靚靚殺害徐誌偉一案進行第一次開庭審判!現在請檢方律師陳訴起訴要旨!”


年輕的檢方女律師楊慕心率先站了起來,她朗聲道,“被告顧靚靚於2011年7月8日為報複被害人徐誌偉而以刀具刺入徐誌偉背部,造成其心髒大動脈破裂,失血過度而身亡。顧靚靚殺人意圖相當明顯,檢方以違反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對被告提起公訴。因被告在逮捕之前有逃亡之虞,訴請庭上酌重量刑。犯案工具詳見證物清單!”


法官在看了檢方提供上來的資料後,再開口詢問顧靚靚,“被告顧靚靚,你是否認罪?”


顧靚靚看了看法官,之後又將目光移到了旁聽席,阿飛跟陸子沂都在那兒,阿飛一個勁地衝她搖頭,而陸子沂也正直勾勾地盯著她,眸光中似乎暗示著她,讓她千萬不要認罪。她別過臉,將視線重新移到了審判席,對著法官說:“我認罪!”


顧靚靚這一認罪,在場之人無不嘩然。


法官再一次敲響了法槌,“肅靜!”


等眾人安靜後,法官又問,“被告辯護律師對起訴書內容有何異議?”


何言青站了起來,大聲地說:“雖然本席所代表的當事人坦誠犯案,但犯案工具上出現的指紋有兩個人,無法證明殺人的那個就是顧靚靚。同時,據我當事人陳述,她的犯罪動機是正當防衛,因此本席要求庭上,根據刑法二十一條減輕或者免除其刑。”


雙方律師陳詞之後,法官下達命令,“請檢方傳喚第一位證人。”


第一位證人是林蕙蘭的鄰居,也就是她發現了命案並報了警之人。等第一位證人張明華坐入證人席之後,楊慕心便向她提問,“張女士,請問你是第一個發現命案並報警之人嗎?”


“對。”


“那你能具體說一下案發現場的情況嗎?”


張明華點頭,之後說,“那天下午我在房間午睡,隨後聽見過道口有爭吵聲,當時也沒在意。大約過了十幾分鍾,我又聽見了一陣劈裏啪啦之聲,我估摸著不太對勁,於是出門看看。沒想到,我剛走到她們家門口就看見老徐倒在血泊之中,而她的女兒顧靚靚手裏還拿著一把滴血的水果刀。徐太太則跪在地上,一臉震驚,似乎也被眼前的景象嚇傻了。”


“顧靚靚母女有沒有看見你?”


“看見了。”張明華繼續說,“後來顧靚靚拉著她母親往我這邊奔來,我嚇得趕緊避開了!等他們走後,我馬上報了警,又打了120,可惜老徐最後還是走了……”


“聽說你跟徐家人做了十幾年的鄰居,那麽你對顧靚靚有所了解嗎?”


張明華回答,“或多或少有些了解。這小丫頭十來歲就翹課,打架,跟小混混為伍,沒少讓徐家兩老頭疼。不過,我沒想到的是,這丫頭會這麽狠,竟然會下這麽重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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