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二章榮幸(1/2)

這個人叫王大同,是海市目前最大的通緝犯,曾經犯下一夜連殺七人的喪心病狂的舉動,而原因就是王大同看上了這家的女主人。


事情是這樣的,當天晚上,王大同剛吃完飯,而且喝了很多酒,再去KTV的路上,正巧碰上下中班回家的女人,當時在酒精的作用下,王大同便想把那個女人給綁回去,可是還沒等他動手,女人便上了她們公司的班車。


所以王大同就一路尾隨著女人,一直到了女人回家,其實在半路上王大同就有很多機會把女人給搶走,但是這樣做一定會引起其他人的不滿,萬一報了警可就不好了,王大同那個時候身上就已經背負了幾條人命。


海市的人都知道,王大同是天下財團的幾個管事者之一,手底下有著很多的亡命之徒,警察屢次想要將王大同抓捕歸案,可惜一直苦無證據,好不容易找到一個證據,卻被他手底下的人給頂罪。


警察一直沒有一個直接的證據,證明王大同就是殺人凶手,所以一直讓王大同逍遙法外。


當那個女人回家之後,王大同便帶著幾個手下去了女人的家裏,此時女人的丈夫婆婆公公都在家,還有女人的兩個孩子,以及一個侄子。


王大同剛開始在門口敲了敲門,在房門被打開後,王大同的手下便直接衝了進去,對於這些擅闖民宅的人,女人一家其實很害怕。


但是害怕歸害怕,男主人還是壯著膽子問王大同他們來幹什麽,不過此時王大同已經被酒精拿捏的思路不清晰了,他隻有一個想法,那就是上了那個女人。


所以王大同便直接奔著女人而去,男主人看到後,直接拿起桌子上的盤子,砸到了王大同的腦袋上,這一下可算是闖了禍。


暴怒的王大同直接掐著男主人的脖子,將男子按倒在桌子上,拿起桌子上的煙灰缸便朝著男主人的腦袋砸去,也不知道砸了多少下,反正男人是被他徹底的打死了。


當出現了人命之後,王大同也清晰了許多,不過他還是把女人給上了,為了掩蓋自己的罪行,他讓自己的小弟,挨個上了女人一遍,還把那一家人,全都殺死了。


事後警察抓捕王大同的時候,王大同的手下卻直接站出來,對著警察說是他把那一家七口人全都殺了,和王大同一點關係都沒有。


最終警察通過提取DNA,隻能給王大同判了一個強.奸罪,不過天下財團的律師比較厲害,硬生生的拿出王大同是精神病患者的證據,將王大同給判了個一年有期徒刑,而且緩刑一年。


從這件是之後,王大同的名聲,便徹底的在海市傳遍了,人們都對王大同的行為憤恨不已,但是卻又對王大同一點辦法都沒有,因為王大同也被天下財團的掌控者叫過去,好好的教訓了他一頓,所以目前的王大同,收斂了很多。


看到王大同帶著人離開後,大漢集團的黑衣大漢便堅持不住了,有一個眼睛一翻,直接倒在了地上,其他人見狀,立馬將那個昏倒過去的人,給抬了起來,大步朝著那棟破舊小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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