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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貓膩(2/4)

家的思維習慣,都是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秋彤繼續說:“這件事帶來的社會負麵效應是巨大的,會極大損害集團和晚報的形象,現在,不光你,就是集團領導,集團所有的人,都無法解釋清楚這件事。此事的後果,不堪設想。”


我木木地站在那裏,沒有說話。


秋彤憂心忡忡,接著摸起電話,撥通了號碼:“人力資源部嗎,我是秋彤。”


我站在那裏看著秋彤打電話,心裏尋思著這事,立刻就斷定此事應該是曹莉和趙達劍以及曹滕一起或者單獨捅出去的,而曹滕無疑應該是引子。


將此事捅出去做大,對曹莉來說,既能將我趕走,甚至趕到海州都市報那邊去,既挖了秋彤的牆角,還能順帶打擊秋彤。


對趙達劍來說,可謂一舉三得,既能趕走最讓他討厭的我,還能打擊壓製他的秋彤,還能教訓和他爭權的蘇安邦。


而對於曹滕來說,我的離去,無疑是減少了一個最強勁的競爭對手,為自己下一步的發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更是個美事。


相同的利益驅動下,這三人走到了一起,借用海竹中獎這事,發起了一輪新的攻擊波。


我思考著這事,心裏很憤懣,卻感到很無力無奈,因為我拿不出為自己洗清不白之冤的證據。這樣的事,如果出在別人身上,我說不定也會懷疑是有貓膩。


半天之後,秋彤打完了電話,神色更加憂慮,和我說了電話的內容。


原來,今天早上,集團董事長到市裏去開會,在那裏看到了海州都市報的這則新聞,同時受到了其他同行的調侃和奚落,得到了市裏主管領導的嚴肅責問。


震怒之下,惱羞之下,窘迫之下,一向沉穩的董事長火冒三丈,變得衝動起來,立刻就電話指示集團監督委牽頭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立刻調查此事,立刻嚴肅處理。


關於調查的方式,盛怒之中的董事長指示很武斷,如下:摸清當事人之間的關係,問清楚發獎卡的是何人,隻要這兩項吻合符合報道事實,不必多聽徒勞的解釋和無謂的辯解,立刻下結論進行處理。


處理方式如下:當事人是發行公司部門負責人的,撤銷職務;是普通在編人員的,開除留用查看;是聘任製人員的,勸其辭退,是臨時工的,立刻開除!同時要追究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顯然,董事長要用快速處理的方式來給同行和領導一個交代,為自己挽回一些顏麵,顯示出自己糾錯的高效率辦事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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