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一章 鐵證(1/2)

他1978年出生在海倫縣,留學英國,攻讀國立密德薩斯大學法律專業。後來又成為某個律師所的高級合夥人,上過不上新聞和直播。


但遠在國外,所以國外的人並不怎麽了解。


而許曼請的這個律師名氣就大得多了,而且是個女律師,叫秦芳,她在律師執業前曾從事審判工作11年,擔任過審判員、審判長、副庭長,積累了豐富的庭審技巧和訴訟經驗,尤其擅長民商事訴訟,代理多起社會影響較大的民事案件,如某知名上市公司總裁夫妻股權糾紛、G市首例億萬富翁離婚訴訟、天價子女撫養費爭議、房產繼承連環訴訟等經典案例,並受邀在多家電視台、電台、網站、報刊雜誌等媒體發表專家點評或設有個人專欄,並應G市法製出版社之邀。


她現在是G市華誠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協民委會主任、全國律協民事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頭銜有諸如人民大學律師學院兼職教授、華東政法大學律師學院特聘教授等。


兩邊的律師實力都很強,勢均力敵。


接下來就要看哪一方手中握的有利證據較多了。


在陸廷錚告了許曼之後,許曼經過律師的點撥也反咬了他一口,將他也告上了法庭,罪名是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證券、期貨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等。


她告他的理由很充份,而且與他從事的職業內容亦相關,很難不讓人不信服。


兩邊都咬定對方有罪法院那邊給出的反應也很迅速,首次開庭時間就在七月中旬。


由於這一場官司的特殊性以及兩邊人物的影響力,所以較比一般三個月就審理結束的時間加長了三個月,也就是說,這場官司可能要打半年之久,說不定還會更久。


“我們現在不必擔心案件拖延的問題,重點是,你手上的證據夠不夠份量。”


於誌坐在他才在G市開創不久的律師事務所辦公室內,轉動著手中的黑色鋼筆,信心滿滿又胸有成竹。


好似這官司他鐵贏。


其實要論經驗和從業時間他未必有秦芳這麽老辣,可出奇製勝這句話又是怎麽來的呢?


總有青出於藍而勝於藍的時候。


陸廷錚今天也是有備而來,他在聽完於誌的話後先從棕色的皮製公文包裏拿出一摞文件遞過去,然後再拿出一個U盤。


於誌對U盤比較感興趣,接過便直接連接上他的筆記本電腦,在這間隙裏也不忘詢問陸廷錚關於許曼的事。


“你跟她關係怎麽樣。”


陸廷錚聞言,輕笑了聲反問他,“你覺得呢。”


他閑適淡寧的樣子倒叫於誌忍不住笑了,“我覺得我這個問題問的十分之愚蠢。”說完又斂容認真道,“具體說說看。”


代理律師必須要對當事人以及被告人的每一個節細都了如指掌。


這樣才能真正的做到十足的把握跟自信。


因為每一條法律上的禁令都是在細節處被捕捉到的。


“在我大約讀初中的時候我母親就去世了,母親去年不到半年父親就帶回了她,同時帶回的還有比我小不了幾歲的陸離。”


“我從美國讀完大家回來進入高盛後,她幾次三番挑唆我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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