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 為什麽不爭取?(2/2)

每秒50至3千次的頻度,可想而知,會有多痛。


而且紋在鎖骨處,肌膚是最嬌薄的。


黎昔隻能強迫自己不去想疼痛方向麵的事,這是她27年人生以來的一次嚐試,嚐試接觸不一樣的事物,嚐試接觸以前抵觸或從未想過要去做的那些事情。


“我身上一共有五處紋身。”


Amanda並不在乎黎昔有沒有回答她問的問題,做為這家紋身店的老板,她的工作就是在客人緊張的時候講一些旁人的或自己的故事去緩解她們的緊張,然後像閑聊般完成這個在外人眼中看起來很“疼”的事。


黎昔在一旁Amanda的肋理提醒下已經解去了外套,隻穿了件黑色小吊帶衫,瑩白的肌膚像一道光乍然曝出,引來那個肋理的好一陣羨慕。


“黎小姐,你皮膚真好。”


“到了我這個年紀,皮膚好全是保養出來的,而你這個年紀則完全是因滿滿的膠原蛋白,說實話,我更為羨慕你。”


肋理聽了黎昔話中帶著誇讚的話後,笑到眼睛都眯了。


黎昔也還以微笑,笑過之後不忘對一旁正為她鎖骨開始紋線的Amanda道,“抱歉,剛沒聽清你的話。”說完借著仰躺的目光打量了Amanda身上幾處紋身不覺問,“你為什麽紋這麽多紋身?每一個背後是不是有什麽故事或深義?”


Amanda聽了她的話,有些意外的,“你是第一個這麽說的人。”


“為什麽?”


“因為在旁人眼中,女人紋身大多說明她是壞女生,沒人會去猜想那些紋身背後的意義。”


“……”


肋理在一旁為Amanda將準備工作都做好後,見她們倆聊得漸深,笑笑著退了出去,為她倆留下寧靜的閑聊空間。


關於對女人紋身的見解,黎昔曾幾何時也是跟Amanda剛說的話一般認為,好女孩兒怎麽會去紋身呢?當時見解太膚淺,後來明白了人活著是有人權自由的,明白去尊重周圍的每個人,包括他們的生活方式跟選擇,心的接受度逐漸寬廣,人也跟豁達。


Amanda從黎昔的眼中看出她對自己身上紋身的故事很感興趣,而她亦樂於分享,不過在此之前她需要先告訴黎昔自己紋身的步驟,“我先紋線、輪廓,然後清洗,看上色程度,之後作陰暗處理,因為紋出的字要有立體感,再清洗,再上色,再清洗。”


黎昔當然沒有異議,“OK。”


紋身上的事講完後,Amanda才開始緩緩講述自己身上那幾個紋身的故事。


“第一個紋身和第二個紋身都在我十九二十的年紀紋的,年少無知的年紀一個人在新加坡留學,交了當地的一個華人男朋友,他滿身都是酷似黑社會般左青龍右白虎的紋身。有一天他帶了一架紋身機回來,從來沒有學過紋身幫人紋身的他,有了我這個小白鼠做模特,在肚臍眼上紋了個愛心。後來跟他分手後,我去將那個紋身改造了下,上麵刻下了我英文名的第一個字母,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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