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二章 發個鳥(1/3)

晚上看完《新聞聯播》,大家又迫不急待抽起煙來,當然,今天李軍已經給大家買了盒火柴,自然不用像昨天晚上那樣玩摩擦起火了。


本來他是想要買打火機的,但獄警表示打火機比火柴要難弄進來,李軍一想反正隻要能點著煙就行,火柴就火柴吧。


大家抽完煙,又圍坐在李軍身邊聊著天,聊著聊著,李軍對毛雄道:“毛雄,你是因為什麽而進到裏麵來的呢,方便講講嗎?”


毛雄道:“也沒什麽不方便講的,隻是,我一想起這個事就有氣,還是大河你替我講吧。”


大河點點頭,開始講起了毛雄進到看守所的原因。


原來,毛雄為了讓女兒有個更好的學習環境,在曹新玲初中畢業後,花錢將她從老家轉到了中海市靜安區的一所高中。


毛雄自己也在靜安區盤下了一間洗車的店,替別人洗車過生活,一直本著誠信為本的理念,生意也還不錯。


而上到高中的曹新玲,已經出落得亭亭玉立了,在她們學校也都排得上校花榜了,特別是她小清新的風格,更是深得一些富家、官家子弟的青睞,其中的代表人物,是靜安區副區長孟大林的兒子孟小海,也是曹新玲的同班同學。


隻是曹新玲一心學習,想考個好的大學來回報毛雄,對那些明裏暗裏的示愛表白啥的全不理會。


轉眼高中三年過去了,高考完,同學聚會是不可避免的,對曹新玲虎視眈眈良久的孟小海感覺,機會來了。


他收買了幾個跟曹新玲關係不錯的女同學,在席間將曹新玲灌醉然後帶到聚會酒店樓上的房間,欲行不軌。


還好,有個跟曹新玲平時關係莫逆的女生最終良心發現,偷偷打了個電話給毛雄。


毛雄及時趕到酒店房間,看到孟小海正在脫他女兒曹新玲的衣服,頓時那個怒呀。


他一把拉過孟小海,對著孟小海下身某處就是狠狠一腳,孟小海慘叫一聲疼暈了過去,然後毛雄將昏迷中的曹新玲帶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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