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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六十五章 物證(1/2)

聽到白若冰說完,鄭通略微沉吟一下,淡淡的說道“白副局長,你的意思是,秦逸打傷金誌業是屬於見義勇為,不是故意傷人,是這樣麽?”


“嗯,是的。”白若冰點點頭,說道“金誌業挾持人質在先,秦逸是為了救人才會失手打傷他,秦逸這種行為自然是見義勇為。”


“那你有什麽證據麽?”鄭通不動聲色的問道。


“有,孤兒院的副院長馮妍是受害者,也是目擊證人,她可以替秦逸作證。”白若冰說道。


聽聞此言,馮妍接過話茬,說道“嗯,是的,我能替秦逸作證,當時是金誌業先挾持我,秦逸為了救我才會打傷金誌業,所以,秦逸並不是故意傷人。”


“好,這個算是人證,那物證呢?”鄭通把目光投到白若冰的身上,有些不置可否的說道“白副局長,你也知道的,我們警察處理案件,講究的是人證物證,現在馮副院長是人證,那麽物證在哪裏?”


“物證?這個……”白若冰怔了怔,說道“鄭局,見義勇為的事情比較特殊,沒有必要非要物證不可吧?”


警察辦案講究的是人證物證,這點無可厚非,隻是見義勇為的性質有些不同,見義勇為通常是指不法分子危害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然後被別人製止或者及時阻止的行為,統稱為見義勇為。


另一方麵,見義勇為的時候,不法分子的犯罪行為被及時製止,沒有來得及傷害到受害者,這樣通常不會留下什麽物證。


就好比秦逸營救馮妍的事情,當時金誌業還沒有來得及傷害馮妍,馮妍就被秦逸給救了,既然馮妍沒有受到傷害,自然不會留下什麽物證。


所以,見義勇為的事跡,一般不需用物證,隻要有受害人指證就可以了。


“是,你說的沒錯,見義勇為確實不必要非有物證不可。”鄭通說道“可是金誌業的案件有所不同,他的雙腿被打成了殘廢,他也變成了受害人,如今他控告秦逸故意傷人,而且還提供了充分的人證物證。”


“什麽人證物證?”白若冰一臉驚訝,想不明白金誌業這個‘行凶者’,怎麽反而有人證物證。


“金誌業身邊的兩名保鏢是人證,他們兩人都親眼目睹了事情的經過,根據他們的供詞,他們並沒有看到金誌業挾持馮妍副院長,隻看到了秦逸故意打傷金誌業,這點就是人證。”鄭通不緊不慢的說道“至於物證,金誌業身上的傷就是物證。”


鄭通的意思很簡單,如果秦逸當時沒有打傷或者打殘金誌業,那麽有馮妍這個受害者作證,秦逸的行為自然可以判定為見義勇為。


但秦逸廢了金誌業兩條腿,事情的性質就變得不同了,而且金誌業還提供了充分的人證物證,證明秦逸的行為是屬於故意傷人。


所以,秦逸必須要拿出物證,才能證明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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