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天路 > 章節內容

我的書架

第1446章檢驗(2/2)

參加,一個都不能少!”


吳雄一怔,但馬上說,“是,我馬上去安排。”然後快步走了。


安排這麽大型的會議,需要布置會場,下發通知,安排夥食等等,半天的時間準備,確實很緊,需要做很多事情,不由得他不著急。


隨後,羅子良對其他人說,“我初來乍到,對盤江市的工作並不了解,也沒有什麽指示的,你們各安本份,各施其職,把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做好就行了。另外,也別想請我吃飯了,我現在也沒有心思去吃飯,明天開會就有工作餐,再一起聚一聚吧。”


羅子良說完就自顧自向辦公樓走去。


看到新來的市委書記這樣,這些領導們都有些怔神,互相看了一會,也慢慢散了。


秘書孟恩龍追上去,敬佩地說,“羅書記,您這一招下馬威用得好啊,把那些官員弄得一怔一怔的,分不清楚東西南北了。”


羅子良頭也不回地說,“你想哪去了?我不是來這裏耀武揚威的,我現在是真沒心思去和這些人應酬,我得想一想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原來是這樣呀。”孟恩龍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頭。


第二天上午,市政府大會禮堂裏人頭攢動,幾百名幹部坐滿了整個禮堂。參加會議的主要是市縣兩級公、檢、法、司的主要負責人,還有市委市政府的領導班子成員。


九點整,羅子良夾著一個公文包走到主席台中間坐下。在政法委書記吳雄的簡單介紹後,開始了講話:


“我們盤江市在打黑除惡專項行動中,出現了偏差,矯枉過正了,有的執法者混水摸魚,利用政策和法律的空子為非作歹,循私枉法,這絕對是不允許的!


“我曾經說過,法律就像關在籠子裏的獅子老虎,有人把它放出來咬人,最終自己也會被咬,這個道理,你們在坐的比我清楚。我想強調的是,一切案子必須在陽光下運行,必須保證犯罪嫌疑人應有的權利,包括家屬的知情權,允許請律師介入的權利等等。


“要堅決取消不正當的執法方式,立即糾正一些錯誤的執法程序,一定要本著有錯就改、有錯必糾的原則,實事求是、高度透明地向社會公布案子的偵辦過程,要經得起法律的檢驗。


“在這之前,抓錯人了,辦錯案了,要勇於承認錯誤,要勇於承擔責任,該放人的放人,該賠償的賠償,絕不能將錯就錯,絕不能為了自己的麵子和地位而裝糊塗!


“對於屢教不改,不肯自查自糾的人員,一旦發現,一定嚴懲,絕不寬貸!


“大家千萬不要以為我在這裏喊口號,光打雷不下雨。我告訴你們,下一步我會公布我的手機號碼,接受群眾的投訴,對於那些專門坑害群眾的知法犯法的人員,我跟他沒完……”


新任市委書記的講話,讓下麵坐著的政法幹部們,傻眼了。


尤其是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長李鐵剛,有一種世界末日的感覺,他隻感到兩耳嗡嗡聲響,聽不清楚什麽了,直到散會了才恢複了過來。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