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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1章糾紛(1/3)

“嘶”


彭俊恩和雷文蓉聽到這個消息,不由得吸了口冷氣!


一個市政法委書記的侄子,涉嫌殺人滅口,而這個被害者手中有這位政法委書記的不雅視頻,所牽涉的問題已經不言而喻。


郭伯光在濱海市深耕多年,在公檢法係統中有很多熟人和老部下,關係網盤根錯節,如今他又是政法委書記,說他在濱海市能呼風喚雨一點也不為過。想要搬倒他,難上加難。


在涉及到他的問題上,雖然沒有人敢明目張膽包庇縱容、循私枉法,但可以拖呀,還可以通風報信,為其打掩護,讓其采取補救措施或毀滅證據等。


就像消防監督管理局一係列窩案一樣,這幾個正副局長背後或多或少有郭伯光的影子,但羅子良卻無法左右這些違紀案。原局長劉傳本因為屬於市管幹部,案件按規定由市紀委立案處理;副局長孫正榮、梁晨光已經被金田區檢察院插手調查,涉及到的其他人員也歸他們審查了。


違紀案件,由於跨越的時間比較長,取證困難,耗費時日,沒有規定的結案時間,這就給有關係有後門的人帶來了極大的便利。案子慢慢查,慢慢拖,兩年三年都不是個事。


拖案子,還有一個目的,那就是看風向。


在郭伯光和羅子良權力角逐中,如果郭伯光落了下風,被抓住了把柄,那麽這些案子就很快結案,相關人員也會受到重罰,形成了牆倒眾人推的大好局麵;如果羅子良落了下風,被排擠出濱海市,這些案子也很快結案,不過,相關人員的處罰就是蜻蜓點水,或者隻是罰酒三杯了。


說得難聽點,很多官員就是在觀望,充當看客,最大限度地兩邊都不得罪,不管政局風雲如果變幻,他們都能立於不敗之地。


在這些人的眼裏,自己的前途和利益高於一切,什麽良心,原則,法律,法規,都是浮雲。跟他們談人民的福祉,國家的利益,隻能是對牛彈琴、對馬吹簫。


羅子良讓雷文蓉去注意郭軍和那個輔警餘龍,是因為他估計鄒天佑溺水事故肯定查不出什麽有用的東西來。


果然,事發地公安局經過屍檢,提出的結論是,鄒天佑溺水而亡,身上沒有任何致命的傷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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