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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3章安排(1/3)

“難道我家買平真的沒救了嗎?”大爺表情很慘然,很無助。


“大爺呀,自古以來,就有‘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的說法,你家買平身負兩條人命,這事情呀,還真不好說。刑事案件,民事賠償的成分小,不是賠錢就可以免刑責的。這麽跟您說吧,如果受害人還沒有死,那你們主動去賠償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等,法院的法官就會認為,你們有悔改的表現,有積極認錯的態度,就會在量刑的時候考慮從輕。但現在人都死了,就要等待法律的公正判決了。


“如果想要留他一條命,隻能從家庭的角度去爭取,讓法官知道他家裏有兩個上了年紀的老人,還有一個幼小的孩子,孩子又沒有母親了。另外,還可以從他作案的動機和起因等方麵綜合考慮的。


“再說了,賠錢這個事情,又是對方律師提出來的,就有點欺詐和要脅的成份了。”


大爺、大娘對法律知之甚少,羅子良也不知道怎麽跟他們解釋。再說,礙於身份,有些事情也不好說透。


現行法律製度中,受害人已經死亡的情況下,基本上不需要賠償了,最多,也就是賠一點喪葬費而已。如果人沒有死,當然要負擔民事賠償責任。明顯的例子,在一些交通事故中,涉事司機寧願被撞的人死亡,而不願意撞人傷殘以後賠一大筆錢。所以,才會有一些喪心病狂的司機撞了一次,還會倒回來輾壓第二次的情況。這是法律的缺陷和有待完善的地方。


沈買平殺人,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和製裁,但看到他們家有一點征地補償款就想打歪主意,這事情就不妥當了。


“市長呀,那我們怎麽辦呀?我們什麽也不懂,什麽也不知道……”大爺說。


“這個……我給你們找個律師吧,免費的,怎麽做,到時你們隻管聽他的就行。”羅子良沉吟著說,然後轉身交待秘書,“孟恩龍,到時你找找郭律師,看看他有沒有空?”


“羅市長放心,等一會我就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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