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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3章揭蓋子(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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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了會以後,統一了思想,接下來的時間裏,巡視組的工作幹勁空前高漲,大家都走街串巷去找人聊天,了解情況。


經過一番努力,兩天後,果然收到了第一封舉報信。


尊敬的省委巡視組,我們是堯梭縣平壩村村民,我們現在懷著十分憤怒的心情,向你們舉報我村村支書林守義貪汙村民危房改造款的犯罪事實。


前年,省民政廳給堯梭縣下撥舊危房改造款,縣民政局和翁台鎮政府決定給平壩村四十八戶村民撥款十三萬六千元,用於舊危房改造。按規定,舊危房改造要根據村民住房條件的實際情況,分別給予二千到五千元的補助。這本來是國家給貧困村民用於改善住房條件的專項資金,可到了平壩村,就成了村支書林守義隨意支配的私有財產。


他采取偷梁換柱的辦法,讓人挑幾間破舊危房拍了照,假稱是貧困戶的危房,然後又拍了幾家磚瓦房,欺騙鎮政府說已經改造完畢。然後他又偷偷地刻了村民的私章,並製作了一個村民按補助標準全額領款的表格,蓋上這些假章後作為支出憑據,到鎮裏把十三萬六千元全部領了回來。


錢到他手裏後,他先把這筆錢分給幾個親戚和朋友一部分,然後再挑幾個真正的貧困戶象征性的發了一些,其餘的都裝進了自己的腰包。


村支書林守義在協助政府部門發放草危房改造補助款的過程中,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偽造村民簽章和領款憑證等方法,將政府扶貧的專項資金據為己有,而且數額較大,特別是貪汙具有扶貧性質的專項補助款,屬於情節惡劣。根據刑法和全國人大的司法解釋,他的行為已經涉嫌貪汙犯罪,而不是職務侵占。根據刑事訴訟法和最高檢的規定,這類案件的應該由檢察機關管轄,但是堯梭縣檢察院一直以案件不歸其管轄為由,拒不立案。


退一步講,如果村支書的行為確實屬於職務侵占,那麽縣檢察院為什麽不監督公安機關立案?他的犯罪問題,經我們不停舉報,縣檢察院才在上級機關的督促下,勉強對他以濫用職權的行為進行了立案偵查,對其它犯罪線索並沒有進行認真調查。


更讓人不能理解的是,林守義外逃被外地公安機關抓獲後,縣檢察院竟然編造了他假自首的情節,然後匆忙為其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最終大事化小,草草結案。


林守義在取保期間再次外逃,近期再次被抓獲歸案,並由紀委對其進行審查。我們得知後,再次將舉報材料交給縣紀委的辦案人員。日前,紀委的審查工作已經結束,有關線索再次移交檢察院。但是縣檢察院在對村民進行調查走訪時,並沒有對舊危房改造補助款的問題進行核實,公安機關也沒有介入。


以上反映的情況,請省委巡視組的領導安排調查落實,如有不實之處,我們願意承擔任何責任。


羅子良看完這封舉報信,眉頭皺起來了。村民們連法律條文都搬出來了,就這麽一個小蒼蠅,為何拍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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