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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9章校園暴力(1/3)

羅子良聽到徐柏濤的匯報,沒有具體的批示,隻是淡淡地說了一句:“按規矩辦事。”


別看隻是簡簡單單的話,這裏麵包含的內容就多了,首先,一切按黨紀國法為準則,無論是誰觸犯了,該怎麽處理就怎麽處理,沒有條件可講;其次,把處置權完全交給了徐柏濤,這是信任,也是放權。


徐柏濤回到紀委辦公室以後,馬上召開了紀檢辦公會議,通報了這件事情,研究了處置辦法。第二天,處理意見就下來了:


1,房管局不動產權登記中心負責人宋澤文被撤消主任職務,降為普通辦事員。


2,請病假的、不到時間就請產假的、休長假去旅遊的、進修的工作人員,按不在崗的天數扣發工資。


3,那名保安不適應登記中心的工作,由人社局調走,重新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4,分管副局長楊宗林負有直接領導責任,被免除副局長職務,降為不動產權登記中心主任,從副科級待遇降為科員待遇。


5,局長宋國勝負有領導責任,被行政記大過處分一次。


相關的文件下來,在黑石縣政府各部門裏引起了極大的震動!


這不隻是處理房管局幾個工作人員的事情,很多人把這件事情看成是一個風向標,一個信號,說明縣委羅書記開始整頓公務人員隊伍了。


其實,在羅子良看來,處置違法亂紀的工作人員不是目的,而是一種不得已的手段。如果觀念不改變,查了一批又一批,隻會‘前腐後繼’,沒完沒了。重塑政治生態,才是根本之道。這就得從製度上、源頭上去抓,方能出成效。


對此,他專門撥了一筆專項資金,在縣直各部門有為民辦事的場所,全部安裝監控。監控信號直接拉進相應的局、科、委負責人辦公室和手機上。並規定,如果再有群眾投訴,直接免掉該負責人的職務……


另外,他交待人社局那邊,規定以後錄用的公職人員,上崗之前,必須先到縣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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