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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3章沉船事件(2/3)

他為了這事賠了一百多萬以後,就想辦法怎麽撈回來,還沒等他付諸實施,沒想到麻煩又找上門來了。


五裏村有一個叫王貴蘭的婦女跑到縣公安局告狀,說三年前她丈夫張柄榮給蔡永建挖河沙,裝滿河沙的小船翻了,她丈夫被沙子埋在了河底,自今還沒有打撈上岸,而蔡永建隻是賠了一萬多塊錢……


範東正為怎麽查清蔡永建的老底而發愁呢,聽到這件事情以後,親自接見了這個告狀的婦女。


“你丈夫的事情,你以前怎麽沒有進行反映?”範東問她。


“我怎麽沒反映?我經常告狀呢,但鎮政府、縣政府根本就沒有人理我,還說我是無理取鬧呢,我家裏還有兩個小孩需要照顧,沒有時間上市裏省裏告倒是真的。”王貴蘭說。


王貴蘭以前到處告狀無門,也心灰意冷,看到這一次的拆遷事故,蔡老板賠了員工那麽多錢,才又鼓起勇氣來狀告。


“他們怎麽說你是無理取鬧了?”範東怔了怔,人命關天的事情,可不是貪汙幾百塊錢的小事。


“因為蔡老板後來改了口,說我老公根本就沒有跟他挖河沙,他買通了和我老公一起挖沙翻船後幸存的人,大家都這麽說。我又不知道翻船的具體地點,拿不出實證。”王貴蘭一臉無奈。


“那蔡老板給了你一萬多塊錢,他又是怎麽解釋的?”範東問。


“他說,看我家窮,孩子可憐,捐助的。”王貴蘭說。


“你丈夫跟他挖沙,沒有簽訂勞務合同的嗎?”範東又問。


“沒有。我們當地人找零工活幹,都不興這個,工錢都是一星期一算,想幹就幹,不想幹就走人,也不用押金什麽的。”王貴蘭說。


範東聽到這麽說,就覺得有些頭疼,沒有什麽用工證據,那個蔡永健可以推得一幹二淨,死不承認。而這個死者家屬又不知道具體的翻船地點,人證物證都沒有,怎麽查?


“那你想一想,有誰和你丈夫在一起挖過沙?這些人你認識嗎?”範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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