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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定時炸彈(2/2)

白亞紅在他身後說,然後衝進了臥室。


不到幾秒鍾,白亞紅就拿出一包東西塞到羅子良的手裏,並對他說:“快走,我不想再看到你!”


羅子良用手摸了摸,發現是筆記本之類的東西,放下心來,對白亞紅說:“你隻是想征服我,而沒有得逞,所以心裏不舒服。一個人在芸芸眾生中,隻是一個渺小的個體,並不是想要什麽就能得到什麽,好好生活吧,再見。”


羅子良開門就下了樓,隻留下一臉呆滯的白亞紅。


羅子良回到市招待所自己住的地方,打開用塑料袋包了幾層的東西,果然是一本筆記本,而且是蘇自軒的日記。他看了看裏麵的內容,不由得吸了口涼氣!


說的是那個羅子良當初有些顧忌的案子,也就是上次讓羅子坤派人注意蘇自軒而了解到的殺人案的案子。


三月二日,晴。有市民報警,說泰沙路的新港海鮮酒樓有人被殺。出警後,發現一中年男子躺在地上,鮮血流了一地,初步試探脈博,已無生命體征。當即把肇事的一方,酒樓老板的兩個二十多歲的兒子緝捕歸案,帶回派出所。死者也被救護車的醫生確認後,拉去了殯儀館。


當天晚上,明峰海鮮酒樓的老板朱明義來到家中,送了五萬塊錢,一根金條,要求關照。這個朱明義的生意做得很大,平時也經常請吃飯,逢年過節啥的也送紅包,算是老朋友了。如今,他兩兒子出了這麽大的事情,也是讓人頭疼。


事情雖然難辦,但看到朱老板那麽懂事,也就幫了他一把,在取證的時候,找了他們酒樓的幾個服務員作證,說是那個死者李某動手在先,刀也說是李某帶在身上的,反正死無對證,然後朱老板其中一個兒子反抗,失手刺死了李某……


三月三日,晴。殺人一案,移交給了區公安分局,朱老板的兩個兒子也被送到市第三看守所。這個朱老板還真是纏人,又悄悄給我送來了二萬塊。看在錢的份上,我就給他指了條明路。跟他說,我這邊的事情該做的已經做了,還有幾個環節你得打通。


一是你兒子在看守所,可以立功,這得找看守所的王所長,和公安分局分管的張副局長。二是區檢察院的起訴科,要讓他們不挑刺,不要把案子往市檢察院送,因為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區一級檢察院隻能起訴十五年以下的刑事案件,先把等級壓下來再說。三是要找區法院的院長,一般的殺人案,院長都會參加合議庭的,隻要他發話,其他審判員都會給麵子的。


……


六月八日,陰。朱明義那老家夥還真是有辦法,他兩兒子的案件宣判了,小兒子被判了五年,大兒子隻判了緩刑。聽他說,他還找了區委書記陳士誠,在陳士誠的幫助下,區法院、檢察院,公安分局達成了一致。


這些商人還真是他媽的利害,無孔不入,連區委書記都請得動,也不知他送了多少錢,有錢真好,我們這些體製內的人都不如呀……


羅子良看著這些介紹,當真傻了。也不知道蘇自軒送這個給他是什麽用意,想要他去查這些大佬?他有那個本事嗎?小胳膊小腿的,辦不了呀。


可是,拿著這個筆記本,無疑就是一個定時炸彈,懷壁其罪的道理他懂,怎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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