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來一問一答的聲音。
”姓名。“
”夜流星。“
”年齡。“
”25。“
”作案原因。“
”討要工資,正當防衛。“
負責記錄的警察,筆鋒一僵。
”照你這麽說,我們根本就不該抓你來?“
”本來就是啊,警官,作為一名活在二十一世紀的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我無時無刻不在想著用我勤勞的雙手建設我們偉大祖國的參天大廈,時刻以黨的紀律和章程規範自己的一言一行,堅決擁護偉大的黨,擁護政府,天生就與監獄,手銬掛不上邊啊。“
夜流星一臉的委屈,仿佛是一個不該受罰的孩子一樣。
警察略一沉吟,開口說道:“其實在我個人的角度,我是相信你的,因為那幾個家夥都不是什麽好東西,不是打架鬥毆就是偷雞摸狗,猥褻寡婦,三天兩頭的到這裏做客。”
“可是您相信我沒什麽用,我還是不能出去。”
“那你這幾天就呆在拘留所裏吧,好好想一下有什麽能證明你自己的證據。”
夜流星聳了聳肩,“沒什麽好證據,就算有,現在也被銷毀的差不多了。”
“不過我有一點不明白,現場並沒有什麽棍棒一類的工具,你是怎麽把其中一人的手腕打爛的?”
夜流星毫不在意的撇撇嘴。
”沒那麽麻煩,他的手腕是被我握斷的。“
靜寂。
審訊室內沉寂了許久。
”夜流星,警察沒那麽好騙。“
”警官,您不相信,我也沒辦法,事實就是如此。“
有的時候就是這樣,你說真話反而沒有人相信。
這位警察盯著夜流星的麵部表情好半天,卻硬是找不到一點說謊的跡象。
難道真的像他所說?
那他的握力堪比擠壓機!
”好了,今天的審訊就到這,把他帶下去吧。“
說完,這位警察向夜流星身後兩位看守人員示意,把他帶了下去。
在這號子裏,雖說沒有自由,可有一樣很好,吃著公家飯,不用掏自己的生活費。
能把蹲號子當成度假一樣過的,恐怕也隻有他夜流星一人了。
悠哉悠哉的過了兩天。
第三天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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