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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心路(四)(3/6)

孫二叫道:“縣尊,俺冤枉啊!今天早上俺賣了十幾斤肉,掙了幾個錢,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他站在河堤之上就要跳下去。俺上去拉住他,死活不讓他跳。許是勁兒大了點,把他摔倒在地,他就不讓了,非要揪著俺來見官。”


董知書怒道:“你看看,你看看,我的手腕子都青了。誰要尋死了,我是在思考問題。你哪是在救人,分明是要殺人嘛!”


挺簡單的事情,也要來見官?都閑著沒事,吃飽了撐的?


孝莊麵有不悅之色,道:“董知書,你站在河堤之上,在思考什麽經天緯地之事?”


董知書苦巴巴地說道:“我家中做活物的生意,因為我人笨,總是算錯帳,不知被父親大人打了多少次。昨夜,父親大人又給我出了一道題,如果算不出來,就要將我趕出家門。嗚嗚,求縣尊指點迷津,救救我吧!”


哼,我要是連你的問題都解決不了,還是朱孝莊嗎?


朱孝莊不動聲色地說:“先不說你的問題,今天的事情,是你的不對,你可認錯?”


董知書思考了一會兒,道:“如果不能找到問題的答案,我就不活了,哪還顧得上誰對誰錯。”


這是要撒潑到底了!


“你來說說,是個什麽問題?”


董知書喜上眉梢:“父親大人說,我家養了一群雞和一群兔,加起來共有70隻腳。若將雞換成兔,兔換成雞,則共有腳62隻腳,問雞有幾隻,兔有幾隻?”


這是比較簡單的術數問題,難不倒朱孝莊。


手指在桌麵上輕點幾下,已經有了答案,孝莊笑著說道:“本縣想知道雞有幾條腿,兔子有幾條腿?孫二你來說說。”


孫二不在乎地說:“雞有兩條腿,兔有四條腿,哪個不知。”


孝莊接過話茬:“知道這個就不難了。由於雞換成兔,兔換成雞少了8條腿,說明原來兔多,多了幾隻呢?答案是兔比雞多4隻。怎麽算出來的:


(70-62)÷(4-2)=4(隻)


兔比雞多4隻,把4隻兔拿走,雞、兔就一樣多了。拿走4隻兔,實際拿走了16條腿,現在還有70-16=54條腿。因為雞、兔一樣多,所以可以把1隻雞和1隻兔看成1隻6條腿的怪物,那麽籠子裏有54÷6=9(隻)怪物,即有9隻雞和9隻兔。所以原來有9隻雞和9 4=13隻兔。


最後的算數式子是:


雞:(70-4×4)÷(2 4)=9(隻)


兔:9 4=13(隻)


董知書,你聽明白了沒有?”


這要是不明白,豈不是傻子?


董知書連聲道:“多謝縣尊指點迷津!”


朱知縣麵色一寒,驚堂木“啪”地一扣:“都!大膽的董知書,人家孫二好心救你,你卻無理取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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