僖公十八年

【經】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宋公、曹伯、衛人、邾人伐齊。夏,師救齊。五月戊寅,宋師及齊師戰於甗。齊師敗績。狄救齊。秋八月丁亥,葬齊桓公。冬,邢人,狄人伐衛。


【傳】十八年春,宋襄公以諸侯伐齊。三月,齊人殺無虧。


鄭伯始朝於楚,楚子賜之金,既而悔之,與之盟曰:"無以鑄兵。"故以鑄三鍾。


齊人將立孝公,不勝,四公子之徒遂與宋人戰。夏五月,宋敗齊師於甗,立孝公而還。


秋八月,葬齊桓公。


冬,邢人、狄人伐衛,圍菟圃。衛侯以國讓父兄子弟及朝眾曰:"苟能治之,毀請従焉。"眾不可,而後師於訾婁。狄師還。


梁伯益其國而不能實也,命曰新裏,秦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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