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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詭歌》死靈之書 第一百二十四章 我是誰家的女兒(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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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秋榮雖然身體殘疾,但是樣貌還不錯,眉清目秀,加上手腳勤快,繡花什麽的不比正常女孩弱勢,


眼看王秋實年齡不小了,可惜的是相看了好幾個姑娘,人家都嫌棄他們家窮,還有一位帶殘疾的姑子,也就沒有女孩看上他,


王秋實是家中獨子,其母一貫是重男輕女,見兒子因為家裏的各種原因,導致打單身的可能性,她十分著急,


王母絞盡腦汁想辦法,把女兒王秋榮手工刺繡的枕頭等物品,拿去賣掉換取錢來給兒子購置衣物,把原本容貌一般化的兒子,打理得還有幾分帥氣,


接下來又相看了幾個女子,還是沒有成功,有老一輩說,王秋實是吃豬腳叉子吃多了,把媳婦兒給叉掉了,當然這種無厘頭的調侃是戲謔的話,也是至今流傳的俗話,但是在王母的心裏,卻成為是別人在看她笑話的依據,


王母曆來脾氣暴躁,在外麵受到別人的奚落,憋了一肚子氣,回到家自然就在殘疾女兒身上來出氣,


周阿姨距離王秋實家有好幾個田遠,那時候他們家還沒有搬遷,整個小隊上的人們,都和王秋實的母親合不來,


王秋實的母親疑心不是一般的重,在她打自己女兒出氣時,鄰居們有看不慣,敢出麵來勸阻的,就相當於戳到馬蜂窩,她撒潑起來真心的嚇人,幸虧褲腰帶勒得夠緊,要不然很有可能把褲子給跳掉了的來罵人,


王秋榮成為家裏的累贅,成為母親和哥哥找媳婦的絆腳石,她哭,尋死,都無濟於事,曾經幾次跑到,村頭的一口水井邊,想跳下去,一了百了,可一頭想起這口可是養活好幾百口子的老水井,自己這樣子跳下去不就是髒汙了水井,間接害得那麽多人沒法飲用水井裏的水,那不就成為不可饒恕的罪人了嗎,


王秋榮蹲在水井邊,披散頭發的這一幕,恰好被來挑水的周阿姨看見,


周阿姨在平日裏就聽人說,王秋榮的日子不好過,想到這是人家的家務事,作為一個外人也不好管得,此時一聽王秋榮的哭訴,她真心的覺得王母簡直就是,人們口頭禪經說的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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