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套路(2/2)

“對。還是馬秘書高明。正常程序總是錯不了的。”吳律師掛斷了電話,馬英傑沉思了一下,想給欒小雪打個電話問問到底是怎麽一回事,又覺得這不是他一個秘書該關心的事。關於領導的私事,該他知道的,他要裝不知道,不該他知道的,更要學會裝聾作啞。


馬英傑其實和欒小雪是老鄉,每次阻攔欒小雪之後,每次,他都要安慰欒小雪。隻是不管他對欒小雪有多少的同情心,羅天運沒有發話之前,他在欒小雪麵前什麽話也不敢吐露。


在商場,同情心會害死人。這一點馬英傑深有體會。以前,在鴻浩集團發生一場火災,燒死了八個人,其中有兩個才一歲的孩子,父母扒在窗口哭著喊著:“救救孩子吧,求你們,救救孩子吧。”可是火太大,而公司裏消防人員卻遲遲未到,等消防車到來時,孩子已經被活活燒死。馬英傑去了火災現場,麵對如潮的惡罵聲,他也在羅天運麵前指責消防人員的失職。羅天運當時冷冷地盯了他一眼說:“看不出,馬大秘書一身正氣浩然,是不是秘書做得不過癮?”那次,嚇得馬英傑都差點尿了褲子。從那以後,無論發生了什麽,馬英傑再也不敢讓自己的同情心泛濫成災。這同情心一泛濫,人就容易失去理姓。而在商場,最需要的往往恰恰就是理姓。


商場沒有那麽多的溫情,更沒有那麽多的對與錯。一個領導一個法,一個領導一個理。這就是商場。這與同情心,與道理,甚至是與自然規則並沒有太多的關係。一如鴻浩集團這一場大火,如果消防人員門早到五分鍾,就足以救下在窗口被父母托舉了半個小時的兩個孩子。可是事後,消防部並沒有一句解釋,反而由集團掏錢平息了這場由火債引起的群體上訪事件。而馬英傑也差點由於自己的言行偏頗,被羅天運辭退。從這以後,無論發生了什麽事情,馬英傑再也不會急著去表明他的觀點,對於他這樣的小人物,在商場,他的觀點是忽略不計。反而對他這樣的小人物,言多必失。這是他總結和吸取的教訓。


所以在欒小雪這件事上,馬英傑完全公事公辦。就連欒小雪要羅天運家的地址時,馬英傑也拒絕了。不是他不肯幫欒小雪,而是他幫不了欒小雪,就算他把羅天運家的地址給了她,也解決不了什麽問題。反而是他作為秘書的失職,在商場一久,他越來越發現,秘書有秘書的職責。這職責與同情心無關,與工作無關,更與對錯無關。


隻是欒小雪不會懂這些,馬英傑也不會對欒小雪說這些。很多事情,心要亮堂,亮堂了才知道路該怎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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