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設計一個不同的結局(1/3)

雅美:“雪野是集英社曆史上吸收會員最快的漫畫家之一,所以相關的管理就顯得尤為迫切,必須得重視。”


後援會是收費會員製的,一個月五百円,半年兩千五百円,全年四千円。


這個收費大大低於影視歌偶像的會員費標準,基本和後來國內二流明星的收費差不多。


江川因為崛起得很快,後援會曆史太短,入會費大多是按月繳納的多,即便如此兩個月下來也收了捌仟柒佰元萬円,差不多人民幣六百萬。


“這麽多?!”


江川真的有些吃驚,兩個月都快上億日元,後援會也太斂財了。


怪不得曰本最大的藝人經紀公司傑尼斯事務所過,他們的大樓是粉絲們吃的土蓋起來的。


然而好消息是收了不少錢,壞消息是其中一多半需要支付稅金以及代理公司的傭金,占到總額的近百分之七十。


所以最終剩下的也不會太多。


這個太狠了,怪不得富堅義博每次看到賺的錢一多半需要付給別人,就沒心思畫漫畫了。


社會高福利當然得高稅收支撐,這好像也無可厚非。


扣除百分之七十後,這筆錢還得支付後援會給會員的回饋開支,比如紀念品、生日禮物等等,再留下必要的周轉金後,目前可以視作盈餘的隻有一千二百萬円。


“這筆錢我能動用嗎?”


成立工作室需要錢,目前注冊金加上姐姐手上的錢也隻有五百萬左右,顯然不太夠,江川不確定偶像能否動用粉絲的打賞。


“當然可以動用,這些錢本質上是崇拜者對您的贈予。”


應援文化是曰本首創的,將名氣直接可以變現,還真是好東西,就像郭德綱的:“沒有君子不養藝人。”


兩個月盈餘一千二百萬円,差不多八十萬人民幣,顯然不算大數目,但這筆錢對江川來挺重要,正好可以用於工作室注冊驗資。


不過這筆錢還不等於純賺,托管公司隻負責後援會的成立、宣傳、以及會員的招收,以及維護會員漫迷論壇,是經營性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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