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9章 重磅新聞連續來襲(2/5)

買斷後,很快再次簽回了綠軍,這樣子的操作無疑是直接激怒了聯盟,因此製定了該條款,被球隊交易裁掉後的球員30天不得與原球隊簽約,休賽期則為20天,之後再次修改,賽季期間的30天改成了當賽季不得再與原球隊簽約!


第五個是羅斯條款:


這份條款是,當一位新秀在新秀合同期間成為了MVP或者接連2次進入全明星首發再或者接連2次入選最佳陣容。滿足之後,這位新秀將在合同結束之後與球隊簽下一份占全隊工資帽30%的合同。


羅斯條款雖然達到的條件很難,但是不凡有很多球星受益。比較有意思的是,杜蘭特正是第一位受到這份條款的球員。


第六個是隆多條款:


這份條款不同於以上與薪資有關,這份條款是當時隆多因為受傷僅打了38場比賽卻在最後以11.1次助攻拿到了助攻王,這無疑是讓很多的球員感到了不滿,認為出場的比賽場次太少了,沒有什麽含金量。


於是聯盟製定了球員必須參加70%以上的比賽才能夠評選最後的獎項,如果未出場70%的比賽,數據則是要折算70%後才能參加!


可以說,以上6個條款的出現都為完善NBA的規則體係還做出了巨大貢獻,能夠以名字命名,更是一件足以載入史冊的偉大之舉。


到現在, NBA曆史上第7個以求球員命名的條款誕生了,即——王澤林/國王條款!


這個條款公布後,球迷和媒體都激動極了,因為多起意味著今年夏天將會有多起超級頂薪誕生。


球迷們是純粹的吃瓜樂子人心態,而媒體主要是激動於今年夏天的爆炸熱度。


搞媒體的都清楚,熱度多多就代表著鈔票多多啊!


不過……大夥兒先等到的不是某球員和某球隊達成超級頂薪續約,而是今年夏天第1筆重磅交易的誕生。


6月21號,亞特蘭大老鷹隊將前全明星中鋒德懷特·霍華德和今年的第31號選秀權送至夏洛特黃蜂隊,並得到了邁爾斯·普拉姆利、馬科·貝裏內利和今年的第41號選秀權。


霍華德畢竟是王澤林之前的聯盟第一中鋒,雖然日暮西山,但餘威猶在,再加上這又是2017年夏天NBA休賽期的首筆重磅交易,瞬間引起了大量的關注。


繼過去兩個賽季效力馬賽克和老鷹和黃蜂是霍華德三年內更換的第三支球隊。過去這個賽季,31歲的霍華德共為老鷹出戰74場,場均13點05分 12.7籃板,且去年他剛剛和老鷹簽下一份三年7,050米元的合同,黃蜂成為了霍華德13年NBA生涯效力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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