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和平分手(2/3)

被選中,為了回饋俱樂部對其自從14歲開始的各種專業培養,他要無償地每年從自己在NBA簽下的合同裏麵,抽出2%來作為補償,當然了,僅限於職業生涯前四年,而且這隻是從他的NBA簽約合同裏麵抽出2%,並不包括場外的收入。


俱樂部已經搞定了,真正的大頭也要上場了。


某管的要求是:出於國家對其的栽培,為了回饋祖國,每年要從他的NBA簽約合同裏麵抽出3%來上交給國家,一直持續到職業生涯結束。


同樣的,這份條款裏麵抽取的3%,也不包括場外的收入。


不過某管還有額外的硬性要求:每逢國際大賽,王澤林必須回來為國效力,洲際比賽可視情況而定,世界級大賽逢召必回。


這兩份條款雖然看著過分,其實也確實有那麽億點點過分。


畢竟某管的這種行為就屬於純粹的白嫖。


不對,應該比白嫖還過分,他這種是屬於嫖完了不付錢,還轉過身來搶錢的行為。


不過還是那句話,比起大致和大姚,王澤林覺得自己已經足夠幸運了。


前人栽樹,後人乘涼!


說的便是如此。


某管之所以願意那麽“輕易”地放過自己,除了在姚明的身上得到了教訓之外,還得要多虧姚明和其背後的人對某管施壓了。


當然了,王澤林也不是什麽都不付出。


姚明曾要他許下承諾,如果自己未來真的在NBA站穩腳跟並打出成績的話,等到了一些關鍵的時期,他必須保證會站在姚明這邊。


這就是所謂的拉幫結派嗎……我喜歡!


顯然,姚明之所以願意出手,可不完全是出自什麽兄友弟恭,也有著一部分賭的成分。


他在賭王澤林的未來!


賭贏了自然皆大歡喜,賭輸了,那也對姚明未來的政治生涯沒有多大影響。


看來,某星的話並不是沒有道理:“有錢人隻幫有錢人!”


同理,有資源的人也隻幫有資源的人。


畢竟你一個蘋果我一個蘋果,咱們互換的話,還是一個不變。


但要是你一個種子我一個。。。咳咳咳,咱們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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