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六章 一起去旅館(1/3)

“那我還能怎麽樣?”羅琳歎著氣說,“他不知道我就得走了,以後可能很難再見麵,他什麽也沒說,就不見了。我想,如果他給我一個解釋我大概能感覺好點,因為他傷透了我的心,可我找不到他。”


山海歎了口氣。他們大概走著走著到了中大碼頭,夜裏這個廣場上是一片壯觀的景象,鼓樂喧天,碼頭廣場上至少聚集了一千萬人在那裏瘋狂折騰。


你可以看到有跳國標舞的,跳健身舞的,跳民族舞的,太極的,舞劍的~~~到處一群一群,黑壓壓一片。他們就在大聲播著《春天的故事》的音樂翩翩起舞的人群邊上坐了下來。旁邊是一群跳著迪士高節奏的婦女群體,兩種完全不同的音樂混在一起,吵成一片。


“你想喝點什麽嗎?”山海問她。


“不。”羅琳說,“我倒是挺想吃棉花糖的。”


山海看著不遠處一個賣棉花糖的老頭,被一群小孩圍得團團轉。


“我去買?”山海說。


“我去。”她不等山海回答,就直奔到那老頭去了。


山海想自己有十年沒吃過那玩意兒了,羅琳的身影映照著那群小孩,倒是挺美的。她是那種典型的所謂“非主流”女孩。這個非主流不是一般字麵上的非主流,意思是指追求可愛、漫畫的那種打扮——齊眉的劉海、卷發、無論白天黑夜都有巨大的眼睛和巨黑的眼影。


在網絡上,你隨時都可以看到這種女孩的自拍照片,它們的特征是——鏡頭從上往下拍,這樣眼睛就會顯得很大,臉很尖,撅著嘴唇,做一個V字之類的愚蠢姿勢。山海倒是對這種打扮沒什麽意見,隻是一般來說這樣大頭照的真實度都非常值得懷疑,照片失真很厲害,而且,通常她們都沒有什麽身材。


這些還不是最煩的,最煩的是她們喜歡用一種亂七八糟的字體和你聊天。那是最讓人膩煩的事情。在這裏山海就不多說了,總之,非主流讓你膩煩,羅琳也是,盡管事實上並不那麽讓人討厭。


他們在電子DJ版的《春天的故事》裏靜靜吃完棉花糖,接著就在一堆玩毽子的人裏麵找了個位置,加入了他們的隊伍。踢了好一會毽子把他們的汗都踢出來了,感覺好了點。接著他們就由北門進入中大,一直朝著南門走去。


在校園裏,羅琳顯得開心了一些,她一邊走一邊瞎哼哼著歌兒,那歌很難聽,山海沒聽過,但是處於禮貌,你總不能掃興地打斷人家。


“你怎麽不說話,狗狗同學。”她哼完個歌就問山海,不知道什麽時候起,她對山海的稱呼已經改口了。


“你要我說什麽呢?”


“恩,就說說你吧。告訴我,你的事。”她一邊倒著走,看著山海,一邊搖頭晃腦。


山海倒是挺喜歡她開心的樣子,雖然她不是山海喜歡的那類女孩,但是,你要知道,像山海現在這種處境,有一個人陪著,這個人還是個女的,長得不錯而且興高采烈,即使你沒有什麽感覺,但也不至於感到泄氣。


為了不打破這種難得的歡快氣氛,山海決定不說自己那些糟糕的事情了,山海敢跟你打賭,山海那些破爛事兒讓這個傻妞兒聽了會感到失落,另外,這事兒是個他媽的世界難題,誰也隻能瞎聽聽,一時半會沒有解決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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