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0章 意外(五)(2/2)

刑?”


那天晚上,方誌強為了製造後麵一係列的事情,連著抓拍了好多張照片,雖然為了不讓李瀟瀟擔心,壓根沒讓李瀟瀟看見,跟李瀟瀟發信息包括後來李瀟瀟來看他,他都說的輕描淡寫的,放給新聞上的照片也就那麽幾張。但是在向王霞求助的時候,一股腦都發給王霞了,那可是血淋淋的現場照,效果有多驚悚可想而知。而且王霞也是當時就跑到醫院去看過,雖然說起來方誌強隻是胳膊上被劃了兩刀,離致命還差著遠,但是王霞整個的一顆心卻差點被揉碎,恨也恨死鄭明傑了,她本來又是個火爆脾氣,所以在王霞心目中,這就是個殺人案,方誌強還能作為證人還不是證物出現,就已經是運氣好明達,再加上之前鄭明傑的種種,她真的是覺得鄭明傑活該死刑。


李瀟瀟卻是一愣,下意識地就脫口而出:“要判他死刑嗎?”


那個死字,讓她忍不住,很明顯地打了個哆嗦。


王霞看著她,奇怪地問道:“不然呢?難道留著他一條命,繼續給我們找麻煩跟我們作對?他這次沒殺死強子,難道還留著他再補一刀把強子徹底幹掉?”


其實方誌強自己聽到死刑這個詞的時候也有些懵,說實話他恨鄭明傑,恨到要斬草除根的地步,但目的也是為了鄭明傑不要再生出任何的事端,真正落實到死刑的時候,他也是有點反應不過來。


李瀟瀟本來還要說話,但是看著王霞淩厲、霸氣外露的神情,再看看方誌強還吊著的胳膊,眼神中閃過酸楚和心疼,張張嘴卻是欲言又止,好一會說道:“強子還要那個朋友的傷情,恐怕就算是按照故意殺人罪,從後果來說,也不足以判死刑吧?”


“但是他確實有這個殺人行凶的動機啊,隻不過是沒有得手。他是有著事實的犯罪動機和行為,而我們隻不過是要根據這些情況,給他應有的懲罰。所以我們才要想辦法,到底怎麽好好利用這些證據。”王霞很堅決地說道,“各位律師,麻煩你們多提供一些法律上的意見和建議。”


“李小姐說的沒錯,即使是故意殺人罪,但是從情節和結果上來說,判死刑的希望不是很大。即使是多罪並罰的情況,也不太現實。”張律師說道,“尤其最重要的一點,我們的訴訟請求和辯護目的就是故意殺人,但是這個跟故意傷害的罪行,說實話,認真區分起來,是有一定的難度的。如果對方律師去往故意傷害方向上引導,那最後的判決明顯不是一個等級。”


張律師說道:“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是按照三年以下、三到十年和十年以上幾個不同標準來量刑,但都是罪不至死。最後跟其他罪行加在一起,那也就是三十幾年。但是按照法律規定,數罪並罰之後根據案情計算,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而故意殺人罪除了一些特定情節較輕的,一般都會處以十年以上甚至無期死刑。所以對方肯定是要把案子往故意傷害方麵去引導,這樣去辯護。”


如果您覺得《快遞員升職記》還不錯的話,請粘貼以下網址分享給你的QQ、微信或微博好友,謝謝支持!


( :b/37/37801/ )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