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節(1/4)

速敗亡,汪精衛的墳墓外部建築尚未完工,但墳墓為鋼筋混凝土結構,相當堅固。經過研究,工兵部隊決定用炸藥先炸開外層混凝土鋼筋墓殼,再毀掉盛棺的內窖。七十四軍工兵指揮官馬崇六決定:爆炸挖墓,並定於1月21日晚上執行。在這三天前梅花嶺周圍實行戒嚴,並在報紙上公布陸軍要試炮。爆炸由七十四軍五十一師工兵營負責,用一百五十公斤“TNT”烈性炸藥。


1月21日夜,一切準備就緒,一聲山搖地動的爆炸,汪墓被炸開。


內窖炸開後,發現棺木,揭開棺蓋,汪精衛的屍骸上覆蓋著一麵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屍身著藏青色長袍與黑色馬褂,頭戴禮帽,腰佩大綬;由於入棺時使用過防腐劑,汪精衛的屍體尚保持完整,沒有腐爛,隻是麵部略呈褐色而有些黑斑。


軍官檢查屍身,除在馬褂口袋內發現一張長約三寸的白紙條外,別無遺物。紙條上用毛筆寫有“魂兮歸來”四字,下款署名陳璧君。據記載,這是汪精衛死於日本名古屋時,妻陳璧君接運屍體回國時所寫。


墓地殘基當夜就被工兵夷平,墓址平整後,上麵蓋起了一座廊亭,兩麵辟小徑,植花木,即為現在的觀梅軒。


而汪精衛的屍身連同棺材被連夜拉到了南京清涼山火葬場,半個小時內,棺材連同屍體全部焚化。隨行軍官再命令工人向爐膛送風,骨灰隨即揚散無蹤。


汪精衛生前詩詞中,曾有“劫後殘灰,戰餘棄骨”,“留得心魂在,殘軀付劫灰”等句。詩詞本為早年表明革命心跡,但其最終叛變投敵,至此皆成讖語。


不少人把汪精衛投靠日本人解釋為與蔣介石爭權,但從汪精衛的曆史來看,汪精衛並不是特別醉心於權力的人。辛亥革命勝利時,以汪精衛當時在黨內的地位和社會影響,他至少可以當一個部長以上的官員,胡漢民就作了廣東都督。當時汪精衛才30歲,這樣的高官對於一個30歲的青年應該是很有吸引力的。而汪精衛卻提出“不做官、不做議員、不嫖、不賭、不納妾、不吸鴉片”的“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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