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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九章 打的就是出家人!(1/4)

坐擁龐大經濟實力的僧侶們,從事商業活動就在所難免。


據說,中國最早的金融業,就是僧侶以寺院的質庫形式開創的……


南北朝時期,在佛寺裏最早出現了能典當的機構。寺院的質庫可以抵押,還可以贖回,甚至能通過親屬之間繼承契約關係,已經相當完備。


人的貪欲是無窮的,六根未淨的出家人亦不例外。


漸漸的,僧侶們已經不滿足於典當,寺院開始經營高利貸事業。法國探險家伯希和的敦煌寫本記錄了敦煌淨土寺僧侶的年度結賬報告,寺院的三分之一收入來自於高利貸……


這等寺廟,與之當鋪錢莊有何區別?銅臭的味道早已沾染了佛心,這些所謂的世外高人、得道高僧,在利益的麵前,絲毫沒有表現出與之身份地位相得益彰的純潔與高貴,與市井間的濁商並無二致。


曾經有僧人毫不避諱地宣稱:“錢如蜜,一滴也甜。”僧侶毫無顧忌從事高利貸,也引起了世人的強烈不滿。


但其實高利貸根本不違反當時的法律,也無法加以根除。於是,和尚們把高利貸這個十分有前途的事業發展得如火如荼,幾乎無所不貸。可以借貸的品種有金銀、布帛、糧食、油,甚至還有活物,有些寺院把耕牛借貸給農民,收取利息。


寺院的高利貸還有一個特點,利息通常高於世俗放貸人。僧侶們常常會借助佛祖的威力恫嚇借貸人,如不償還,將下地獄,永世不得超生之類,借此獲得更高額的利息。而對於不能還錢的借貸人,寺院也毫不客氣,會向官府訴訟,利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甚至逼迫其服役來償還債務。


買賣田產,放貸典當在封建時代尚是合法生意的話,有些行為不軌的僧人甚至幹出不法勾當。


武德九年高祖皇帝李淵的一份詔書中提到:“乃有猥賤之侶,規自尊高;浮惰之人,苟避徭役。妄為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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