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苗疆蠱事 > 章節內容

我的書架

第42章 酒店失竊(1/3)

這是我在2008年,第一次跟人民警察打交道。


我發現自去年九月份起,我就反複跟他們糾纏,不斷糾葛。


我可以說我很倒黴麽?——好吧,我很倒黴,當然這一次,是我主動招惹的他們。


警察告訴我,說我昨天拜訪的胡先生一家發生了人命案,植物園被毀壞大半,而且當晚還有一株價值上百萬的花草被偷,這花草,正好是我昨天去找他探詢的那株,所以我有一些嫌疑,需要調查了解一下。兩人說明了來意,問可以進行調查了麽?


我說當然可以,這是每一個公民的義務。


我們四人回到了我開的房間,然後在沙發上完成了調查。我言明,我確實於昨天在朋友的帶領下去找過胡先生,而且目的也是想看一下那株十年還魂草。但是胡先生藏得嚴實,並沒有見著,他昨天聲明這株草值一百萬,而且已經賣給了一個來自日本的商人。在提出見一下這植株未果的情況下,我把那個朋友送回鵬城,而我則在江城逛了一天街。


“晚上你在哪裏?我是指今天淩晨3點至5點這段時間裏?”


我和蕭克明對視了一下,那個提問的警察皺了一下眉頭,說有串供的需要麽?我連忙搖頭,說不是,不是,怎麽可能。我們昨天晚上去了附近的XX夜總會,一直玩到了淩晨4點半才返回的酒店。我對麵這警察明顯就有些不相信,說你確定?


我說我確定,我旁邊這個也在場。


他看著我和蕭克明真誠的臉,摸了摸胡子,問除此之外,還有沒有別的證人?


我想了一下,說有,就是XX夜總會的安保部主管劉明。


他深深看了我一眼,說我們會去調查的,我說沒事,盡管去問,但是事先聲明,我們隻是去那裏喝酒唱K,別的事情什麽都沒幹哦?他不相信,說鬼扯,但還是結束了談話,旁邊負責記錄的那個年輕一點兒的警察把記錄紙遞過來,讓我瀏覽一遍後簽字。我掃了一眼,沒有出入,然後龍飛鳳舞地簽了一個“陸左”,問訊的警察看了看我的簽名,說字倒是蠻飛舞張狂的。


我謙虛,說沒讀過什麽書,但是學過幾天的草書,後麵的簽名都是在工廠裏麵打工時寫報告練出來的,為了效率,難免有些潦草,莫見怪。他見我說得陳懇,點了點頭,說了句XX夜總會那地方,藏汙納垢的,最好少去。站起來,他跟我握手,說調查基本結束了,這兩天最好不要離開江城,要隨傳隨到。


我心急回東官找配合的藥草和材料,哪裏能等這一天,於是說能不能冒昧問一句,這到底怎麽啦?我還急著回東官去照顧生意呢?再有,也沒幾天半個月就過年了,離家漂泊,總是要回家看看爹娘的,在這裏晾著也不是這麽回事啊?


他沒理我,隻說讓我等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